河北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推进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指导意见》。重点针对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渤海综合治理等,对重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应立尽立、应赔尽赔。

要求各地主动收集案件线索,聚焦突发环境事件,非法排放、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长期超标排放大气、水污染物等案件,对符合规定情形的及时立案,形成案件清单,对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排污、非法倾倒等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追究赔偿责任。

同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等部门的合力办案机制。通过依法办案,确保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实现追责到位、赔偿到位、修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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