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棄社保離職能領大筆賠償金?住院超15天不能醫保報銷?近期這五大傳言的真相來了……

自愿弃社保离职能领大笔赔偿金?住院超15天不能医保报销?近期这五大传言的真相来了……

自愿弃社保离职能领大笔赔偿金?住院超15天不能医保报销?近期这五大传言的真相来了……

近日,關於“勞動法出新規定”的謠言在網絡上流傳,其稱“根據勞動法最新規定,如果員工簽字自願放棄購買社會保險,離職時就可以從企業處拿到一筆賠償金”,除此之外,還有一些關於醫保和生育險的網文持續在網絡平臺傳播,引發公眾討論。“醫保規定住院不能超15天”“看病前要到社區醫院轉一下,否則不報銷”“男職工和不再生育的女職工不用繳生育險”……這些說法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存在哪些誤解誤讀?一起來看看——

一、自願棄社保,離職能領大筆賠償金

自愿弃社保离职能领大笔赔偿金?住院超15天不能医保报销?近期这五大传言的真相来了……

權威回應

1

不存在所謂新規定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並未有所謂的“員工自願放棄社保,離職時可以獲一筆賠償金” 的最新規定。

2

自願放棄社保協議不具法律效力

用人單位與員工簽訂的《員工自願放棄購買社保(申請)承諾書》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規定: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

因此

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定的義務。

也就是說,不論是勞動者由於擔心手續繁瑣或不願承擔個人繳費部分等原因不願意繳納社保,自願簽訂放棄社會保險協議,還是個別用人單位為了省錢或省事,要求員工簽訂放棄社保協議,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而改為發放一定的保險補貼作為補償,這都是不符合規定、不具備法律效力的。

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定的義務,不能根據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自己的意願而免除,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

員工與單位約定放棄社保,員工離職後可否要求單位補繳?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律強制性規定。不管是口頭承諾還是簽訂書面協議放棄社保的行為,均是無效的。勞動者承諾放棄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免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法定義務。

《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三條第三款規定:

個人與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因此

即使勞動者約定放棄社保,離職時仍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為其補繳在職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單位不同意補繳的,勞動者可依照社保法第八十三條尋求法律救濟。

4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為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保,應承擔什麼責任?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六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費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5

用人單位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承擔什麼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自愿弃社保离职能领大笔赔偿金?住院超15天不能医保报销?近期这五大传言的真相来了……

二、先到社區醫院然後轉院才能報銷,醫保規定住院不能超15天?

回應:基層首診並非強制規定,醫保無住院費用、天數限制

“基層首診並非強制規定,患者可自由選擇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不需要任何轉診手續。”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社會保障研究室主任陳秋霖說,基層首診和雙向轉診主要通過報銷槓桿實現。基層診療報銷比例比大醫院高,以此鼓勵引導患者去基層首診,實現分級診療,但基層首診並非強制規定。

“醫保政策從未規定過參保人員住院費用限額。”陳秋霖說,“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對醫療機構次均費用有考核,對平均住院日有規定;醫保部門對醫療機構醫療費用總額控制,對於部分病種實行單病種限價,相應的病種不能超過一定的限額,但這些都是針對醫療機構的,是總量控制,並不針對單個病人。即使醫院超過醫保限額,也不會讓參保人自付醫療費。”

網上有一種說法:“醫保住院有天數限制,15天住院限制是鐵規。”對此,陳秋霖表示,“醫療機構有平均住院日考核,限定住院天數並不針對單個病人。現實中,有的患者住院時間過長,為了降低平均住院日,個別醫院會要求病人出院,然後重新住院。但醫保部門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三、醫保斷繳3個月餘額清零,個人賬戶的錢可自由使用?

回應:個人醫保賬戶不會清零,但限制支付範圍,不能套現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公共經濟研究室主任王震介紹,以職工醫保為例,實行統籌加個人賬戶的制度,而且連續繳費滿一定年限後(一般25年,也有20年或15年),退休無需繳費即可享受待遇。斷繳3個月後,統籌賬戶計算連續繳費年限需重新開始計算,原來的繳費年限清零。但一些地區也允許在退休時補繳,以達到連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裡的錢都是自己的,不會清零。”

“對於城鄉居民醫保,實行現收現付制,不存在個人賬戶,也就沒有清零的說法。”王震說,一些地區規定斷繳一定時間後(各地時間不同),就不再享受待遇,無法報銷,但只要重新繳費就可在次月享受待遇。

醫保卡個人賬戶歸屬個人,但其基金構成除了個人繳費外,還有統籌基金劃入部分,因此要嚴格按照個人賬戶支付範圍使用,不得隨意套現、串換物品。個人賬戶只能限於醫療用途。陳秋霖說,部分省市實現醫保賬戶家人共濟,可支付配偶、子女、父母的醫療保障費用,僅限於直系親屬和配偶,不能隨意借給別人刷卡。

四、不少地方增加生育獎勵假,職工生育津貼也相應增加了?

回應:目前國家對生育獎勵假和津貼沒有統一規定

“生育保險的待遇包括生育時產生的住院、分娩等醫療費用的報銷,以及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王震說,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後,本單位女職工生育期間的醫療費用以及產假期間的工資都無需單位承擔,而是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人社部醫療保險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生育津貼是生育保險待遇的一部分,其發放是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各地實際情況不同,對生育保險申報的期限規定也不相同,有3個月、6個月的,還有1年的。一般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申領。一些地區試點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加強生育和醫療保險的基金管理,擴大覆蓋面,合併實施後,生育保險的待遇不變。”

這位負責人說,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由於各地實際情況不同,並未對生育獎勵假進行統一規定,新增加生育獎勵假納入生育津貼支付範圍,其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生育津貼支付標準支付。但全國有七八個省市並沒有延長生育獎勵假,也沒有增加職工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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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男職工和不再生育的女職工不用繳生育險?

回應:生育險強制參保,用人單位須為所有職工繳納

一些公眾和企業經營者認為,“男職工不生孩子,所以生育保險和男職工沒關係”“生育保險只是生育時有用,不再生育的話就可不繳納”。

對此,王震說,生育保險是法定社會保險,強制參保。生育險對應的風險是企業僱傭女職工的風險,應對的是企業的風險,而不是職工的風險。生育險只須企業繳費。不論其用人單位有無女職工,也不論女職工是否在生育期,用人單位都應該為其職工參加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全部由單位承擔,個人無需繳費。因此,即使一個單位都是男職工,也應該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不再生育,單位也應當繼續參加生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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