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對長生疫苗案相關部門追責

國務院:對長生疫苗案相關部門追責

圖片源自網絡

根據線索,國務院調查組在對長春長生公司調查中進一步查明,該公司生產的效價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涉及同一批次的 201605014-01 和 201605014-02 兩個批號的產品,共計 49.98 萬支。

調查發現,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的批號為 201605014-01 百白破疫苗共有 252600 支,全部銷往山東省,已使用 247359 支,損耗、封存 5241 支。批號為 201605014-02 百白破疫苗共有 247200 支,其中銷往山東 223800 支,封存 10000 餘支;銷往安徽 23400 支,損耗、封存 3277 支。

接種過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的批號為 201605014-01 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兒童,已按照今年 2 月 6 日的補種工作通知進行了補種。截至目前,已完成應補種兒童總數的 76.2%。尚未補種的後續劑次需根據受種兒童的實際接種情況確定間隔時間。

接種過長春長生公司生產的批號為 201605014-02 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兒童的補種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藥監局已作出部署和安排。

為全面評估長春長生公司百白破疫苗效價風險,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對該企業有效期內的所有批次百白破疫苗使用快速疫苗檢測方法進行抗原檢測,未發現異常。

目前正在對長春長生公司生產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涉嫌違法違規案件進行深入調查。將依法依規對違法違規行為和人員從嚴懲處,同時對負有監管責任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門失職、失責、失察、不作為嚴肅追究責任。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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