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铜陵市开始施行禁止焚烧冥币纸钱工作

8月9日下午,全市禁止焚烧冥币纸钱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召开,对禁烧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决定,自8月10日起,在全市禁烧区域内,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副市长黄学龙主持会议。

8月10日起,铜陵市开始施行禁止焚烧冥币纸钱工作

据悉,本市禁烧区域包括铜官区所辖社区、义安区五松镇隶属社区和城东村、顺安镇隶属社区、郊区大通镇隶属社区、桥南办事处隶属社区、铜陵经开区所辖区域,重点是以上区域内的小区公共场所(含楼道)、城市道路及两侧、广场、停车场、体育馆(场)、游园、公园、天桥、城区铁路及两侧等地点;禁烧区域内殡仪馆和公墓指定地点除外。禁烧区域外,公园、广场、风景林地、山林等公共场所及公共绿地,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非指定地点,以及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也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纸扎物等祭祀用品。(via.铜陵文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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