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實體經濟企業資源成本及價費負擔的調研報告

邵陽新聞在線訊(通訊員 李權 卿濤)降成本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力實體經濟企業健康發展的重要舉措。為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改革,促進我縣實體經濟快速發展,根據中共新邵縣委辦公室關於開展專題調研的安排,新邵縣發展和改革局圍繞對資源依存度較高的工業製造、建築建材、餐飲酒店、大型超市、洗浴服務等多家不同類型規模的實體經濟企業開展了企業資源成本及價費負擔狀況調查。

1.當前實體企業資源成本情況

資源性成本主要是能耗成本,包括水、電、氣、油。

1.1企業電力成本仍然居高

2017年以來,湖南省發改委為落實國家降低企業成本政策,分兩批次實施了一般工商業用電降價措施,先後對大電網輸配電價格和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予以下調,整體幅度下調10%。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由最高檔0.987元/度,按電壓級差降至0.828—0.788元/度,大工業用電按電壓級差降至0.6437—0.5627元/度。雖然電價整體有所下調,但通過對廣信公司,原磷肥廠內彈簧廠,龍溪鋪石材工業園及部分賓館等實體企業的用電成本調查,整體下降幅度並不大,不計延升服務,工業生產型企業電力成本普遍佔總成本的8%以上。如廣信公司2017年用電支出為848.25萬,佔比8.41%;龍溪鋪旺珍石材廠2017年用電支出為156萬,佔比9.8%;彈簧廠(8人小微企業)2017年用電支出4.3萬元,佔比3.7%(該廠烘烤改用燒木材代替,只機床用電,故比較低)。較高端的賓館酒店,如華天賓館、聚富源酒店負責人介紹,其用電佔比均在9%、10%左右,主要是空調和熱水耗電量大。超市類電力費用支出在會計科目中佔總成本比例較低,如金鑫超市2017年電力支出72.6萬元,約只佔總成本的2%,這主要是超市類實體企業為非生產型企業,採購週轉極快,回收的流動成本(流動資金)佔比高,在扣除這些累積的流動成本後,其電力支出成本超過10%,是僅次於人工、物流成本之外的大項成本支出。

1.2成品油價格長期高位運行

2017年以來,湖南省標準成品汽油價格保持在9000元/噸左右,柴油價格保持在8000元/噸左右。2018年5月以來,最新標準成品油價格汽油為9265元/噸,柴油為8250元/噸。最新的車用汽油價格92號為7.22元/升,95號為7.68元/升,分別比上調前增0.58元、0.72元/升。成品油價格長期以來維持高位運行趨勢,車用汽油突破8元時代指日可待。成品油價格的長期高位運行,對實體企業尤其是工業製造業、農產品加工業的物流運輸成本造成了很大壓力。

通過對龍溪鋪石材工業園業主、廣信公司、原磷肥廠內的彈簧廠和家居用品廠等調研發現,如龍溪鋪旺珍石材廠2017年運輸成本163萬元,佔總成本的10.23%,其中油料成本35萬元,佔總成本的2.2%,佔運輸成本的21.5%;廣信公司2017年運輸成本1270餘萬元,佔總成本的12.13%,其中油料成本246.1萬元,佔總成本的2.35%,佔運輸成本的19.38%。小微企業彈簧廠2017年總成本155.73萬元,其中油料支出4.26萬元,運輸油料成本佔總成本比例2.74%,該小微企業油料成本比規模企業稍偏高,主要是由於規模小,客戶不集中,裝載量不足造成的油料成本比例相對偏高。

1.3經營性用氣成本高於省內城市

2017年底,湖南省發改委下發了《關於調整長沙等9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湘發改價商[2017]1215號),9市經營性用氣價格長株潭地區3.17元/方,衡陽3.53元/方,邵陽3.57元/方,岳陽和常德3.41元/方,益陽3.22元/方,婁底3.83元/方。該定價邵陽地區僅低於婁底市,遠高於省內中心城市長株潭12.6%。雖然自2006年以來,邵陽市的經營性天然氣銷售價格從5.0元/方,先後下調至2013年的4.4元/方,現行的3.57元/方,但整體水平在省內仍是長期居高的,導致我縣工業用氣企業和餐飲服務企業與其他地區同類企業無法處在同一發展線上。

經營性天然氣價格對餐飲實體具有重大影響,據相關調研報告,一般餐飲業能耗支出佔營業額的6-18%,三星級的佔8-12%,四星級的佔7-10%,五星級的佔6-8%,其中燃氣支出通常佔到能耗支出的30%左右。新邵縣內各城鎮利用天然氣的小餐飲實體、烘焙店、糕點店等並不少,容納了眾多就業,對使用低成本的經營性用氣有著迫切需求。

新邵縣內暫沒有大量使用燃氣的規模製造工業,但並非是製造企業不想利用燃氣能源,其根源是成本高昂得無法承受。據廣信公司介紹,廣信公司年能耗年支出在1500萬元左右,其工藝設計流程中完全可以利用更清潔高效的天然氣能源進行製造生產,但其經濟上是不可行的,因為天業燃氣成本遠高於生物質顆料燃料成本,2017年廣信公司生物質顆料燃料費用支出為659.75萬元,經測算只有天然氣能源成本的50%左右。

1.4水價成本虛高,居全市之首

2018年之前,新邵的供水價格與全市公允水平基本一致。因為楓樹坑引水工程的利用,新邵供水成本達到了3.41元/噸,遠遠高出其他縣市。2018年1月我縣開始執行新的水價政策,儘管制價時政府進行了綜合考慮,未按實有成本核定水價,但基本水價仍然達到了3.05元/噸,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為4.01元/噸,特殊用水為10.68元/噸,遠遠高出邵陽地區各縣市。根據縣自來水公司用水量及分類統計,城市供水的非居民生活用水中生產型企業用戶71家,經營型用戶1067家,特種用水戶27家,年用水量約佔總用水量的30%。如用水大戶湘商產業園1.5萬噸/月,華天酒店6000-7000噸/月,廣信公司2000-3000噸/月。廣信公司2008年前後的最高用水量曾達到5萬噸/月,因成本高昂才自行取水供水,但目前仍然是縣自來水公司的規模用水戶。經測算,新邵縣本輪供水價格調整,給企業增加負擔200-300萬元。

2.當前職能部門涉企收費情況

目前我縣具有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職能的縣直單位有國土、環保、住建等11家,保留的涉企收費項目有28項;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縣直單位及下屬機構共25家,保留涉企收費項目有18項;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單位有國土、規劃、安監等7家共13項。2015年全縣涉企收費3911.05萬元,2016年涉企收費3481.85萬元,2017年涉企收費2574.69萬元,兩年內降低企業價費成本1336.36萬元。

3.實體企業資源成本和價費負擔中存在的問題

3.1制度性的約束難以破除

水、電、氣、油等資源性產品屬政府定價目錄商品,定價權限在各級發改部門,其中石油在國家發改委,電力在省發改委,天然氣在省及市發改委,屬於縣級定價權限的資源性商品只有自來水。該類商品的定價均是按照相關政策和制價辦法確定的,其價格通常是由制價部門在較大行政區域範圍內適用,不會因某個縣域的經濟發展落後而去降低價格,所以價格適用的下一級行政區域難以從制度上去突破上級部門制定的價格。就定價權限由我縣制定的水價而言,雖然調價過程中,縣政府統籌兼顧了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利益,財政進行了一定的成本補貼,使調價未完全按照監審成本水平去制定,但其定價的程序、依據、方法等也應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及科學性。因此,該類資源性商品的價格在未由市場定價前,價格的高低只能由政策決定,被管轄的下級政府、職能部門或適用區域,必須遵循層級約束制度。

3.2資源性成本呈整體上漲趨勢

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來,世界經濟復甦泛力,我國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刺激實體經濟發展。特別是2016年以來,國家出臺了《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方案》(國發〔2016〕48 號),國家各部委對電、氣、油產品制定了相關降價限價政策,但由於我國人口紅利的消緩,大幅上漲的人工成本導致資源性成本價格也水漲船高。與此同時,資源性產品具有稀缺性、壟斷性,甚至不可替代性的特徵,因此決定了資源性產品“物以稀為貴”,成為企業降成本難以逾越的鴻溝,實體企業資源性成本整體上漲趨勢難以逆轉。

3.3壟斷性的延伸服務費用和政策衍生的費用是主要負擔

資源性商品通常具有壟斷性,用戶在報裝服務過程中產生了專業壟斷性的延伸服務,供水、供電、供氣都有政府定價的管網建設安裝費,由對應的資源性商品供應單位收取,不論是具體標準還是雙方協議定價(主要是涉企),但大多企業普遍反映供給方收費的標準偏高。特別是電信企業存在報裝價格過高,電信資費套餐基數龐大,存在誇大優惠、資費不透明的問題。

政策衍生的費用一般是與城市供水聯動機制相關的搭車收費。新邵目前與城市供水的聯動收費有汙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水資源費,2016年前還有價格調節基金。這導致目前我縣終端水價高居邵陽地區之首,特種用水達到13.14元/噸,非居民生活用水達到6.09元/噸。目前專業壟斷性的延伸服務費用和政策衍生的搭車收費是企業主要的價費負擔。

3.4制度之外的濫收費用或不合理支出依然存在

制度之外的費用或不合理支出主要是行業協會、中介服務收費,以及企業在辦理行政事項時有關部門通過行政影響力或行業優勢地位強勢指定服務。

行業協會大都帶有一定的行業主管背景,或多或少是由具有一定影響的部門單位牽頭組建,不能真正體現自由入會,且數量較多,很難發揮有效服務。如新邵有石材協會、中藥材協會、交通運輸協會等,不少企業反映多年來繳納過少則上千多則上萬的協會費。

中介服務收費和有關部門不合理的指定服務緊密相聯。隨著行業規範要求越來越高,行政追責更加嚴苛,相關企業自身可辦理的事項,不少被部門要求由中介機構完成。中介機構雖已市場化,但由於行業門檻等諸多原因,沒有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收費標準普遍很高;且中介機構仍然與原有行政機關存在明脫暗不脫的關係,使企業很難自主選擇。如項目申報、項目立項、環境評審、貸款抵押等大多被相關部門要求由具備資質中介提供相關評估、審計、驗資、可研等材料。

此外,有企業反映,農村商業銀行存在強制繳納保險問題。銀行在放貸前,對申請貸款企業要求必須將財產在保險公司投保,根據貸款額度和期限分別投繳0.5-1%的保險金,受益人為銀行。也有企業反映,在貸款抵押過程中,銀行對固定資產未發生變化的同一資產事項進行重複審計、評估,並收取費用。

3.5一些部門收費政策不合理

自2016年以來,政策取消或降低了幾十項收費、基金及稅種。我縣現保留的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單位36家46項,但存在的一些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然不合理。目前《湖南省定價目錄》保留的部分行政機關或下設事業單位檢測檢驗類收費、評估評審類收費仍然較多,調查中企業反映這類收費存在著不合理性,認為該類收費從性質上劃分應屬於國家監督性質的收費,是代表國家行使監管職能,經費支出應由財政買單,不應向企業收取;對企業委託性的該類費用,也應從嚴控制標準,以減輕企業負擔。關於環境保護類的收費,有企業認為雖然應盡環保的社會責任,但其本身是因為完成了環保達標投入才允許存在的,對搭車收取的相關環境保護類費用不應單純的按計量確定。

4.減輕實體經濟企業負擔的措施與建議

4.1職能部門主要措施

4.1.1嚴格按照制度或政策制定符合本縣實際的規範的具體操作細則,規範政府定價和各種收費服務行為,確保上級政策落實到位的同時,切實維護好實體經濟企業合法權益。

4.1.2拓展價格公共服務領域,加大涉企收費執法辦度。要建立價格收費信息服務互動平臺,為企業及時提供價格政策信息和投訴舉報監管服務;堅決打擊制度性亂收費行為,對查出金額一律清退給企業,並加大懲罰力度,對情節嚴重的違法案件堅決予以曝光追責;加強對市場化服務價費行為的監管和整頓,提高市場價格誠信水平。

4.1.3對涉企行政性事業收費進行全面清理,開展審批前置條件清理,建立涉企收費登記制度。2017年我縣出臺公佈了涉企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清單、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同時由專業股室對涉企收費事項進行審查審核,確保涉企收費事項公開透明和有效監管。

4.2相關建議

4.2.1針對企業資源性水價過高的問題,政策對城鎮居民生活用水特殊困難戶進行了減免(6噸/月),也相應減免了搭車收費。應當可以借鑑該政策,通過財政補貼,對集中工業園區企業,特別是經營困難的企業進行水費減免,使企業的資源性水費成本基本達到社會公允水平。

4.2.2涉企收費職能部門應加強自律,顧全大局,積極創優經濟發展環境;縣政府及監管部門應在職能部門涉企收費全面清理的基礎上,結合經濟發展需要和財政承受能力,針對《湖南省定價目錄》保留的帶有國家監督性質類的監測、檢驗、評估類收費,考慮更大幅度的降低標準及漸進取消,對相應減少的收費,納入財政預算支出;對保留的其他各類涉企收費,從嚴控制標準,收緊適用範圍,一律按低限執收;涉企收費中要特別注重保護小微企業的利益。

4.2.3加強對各類協會、中介機構收費及銀行服務的監管,加強對該類機構的市場誠信機制建設。首先要切實糾正割斷各行政部門與行業協會、中介機構的利益鏈接關係,堅決制止行業協會、中介機構、銀行等利用職能影響力亂收費用;加強對中介市場、銀行服務行業等企業行為的監管,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對利用影響力強制收費或不合理收費的行為予以媒體曝光,列入不誠信企業黑名單。

4.2.4在資源性成本價格居高不下背景下,加快推進傳統企業轉型升級。建立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是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後的必然要求,我縣各類實體企業,尤其是工業製造業面臨資源瓶頸制約及生產成本的不斷攀升等多重考驗,因此政府要積極為企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加快推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經,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由資源保障型轉變為技術創新驅動型,以提升產業競爭力,穩定經濟發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