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公布 合肥版人才新政真的来了

重磅!

合肥市人才政策再添砝码,

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配套实施细则正式公布!

看点一 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细则发布!

我爱铺网讯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人才来合肥创新创业,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8月16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正式出炉!

一、认定范围

以下落户我市创新创业的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

1、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或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

2、留学归国人员;

3、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

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6、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7、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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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婚姻证明;

3、申请人在合肥就业的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在合肥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4、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材料(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

5、申请人学历证书、留学证明、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购买存量住房的,须核验拟购买住房的产权证书;

7、其他必要材料。

三、办理流程

具体办理流程分为3块:申请、审核、办结。

1、申请

线上申请:符合人才购房政策的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进行网上申请。

线下申请:符合人才购房政策的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资料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

购买商品住房的,可至合肥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商品房管理科办理。购买存量住房的,可至要素大市场存量房网签管理窗口办理。

2、审核

通过在线核验或查询申请人相关信息,对申请人购房资格进行审核。

3、办结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信息载入房屋交易系统,相关信息传送税务、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人按照程序办理购房手续。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视情取消购房资格、纳入诚信系统。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申请人拟购商品住房的或通过房地产中介企业购买存量住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企业须协助或代理办理相关手续。 本细则由市房产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解释。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看点二 多人被认定高层次人才

在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网站上同时也公示、认定了很多人才认定结果。在结果公示一栏里,可以看到这个人才公示已执行许久,目前已有328人被认定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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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公示信息点开后,该人才的具体信息也都有。在认定结果一栏中,也有人才认定的具体结果。

看点三:租房补贴 本科生大专生都有福利

租房补贴的对象主要包括三大类:

1、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新落户的在职在岗、且无自有住房的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上述人员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申请租房补贴者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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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租房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

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发放,个人租房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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