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名游客遭遇希腊版“人在囧途” 旅行社要求800元私了

暑期已至,出游迎来小高峰。本以为和家人朋友可以愉快出行,却不料遭遇希腊版的“人在囧途”,这是深圳市民郑先生和其余25名团友的共同经历。

26名游客遭遇希腊版“人在囧途” 旅行社要求800元私了

提前两个月预定行程,直至出发当日才发现希腊当地的酒店并未确定。“在希腊的三天行程,全都在拖着行李找酒店,每天都要凌晨两点才确定入住。”游客金小姐抱怨。等到郑先生等人发现“货不对版”要维权,旅行社却以当初未签实际合同来推脱,要求私了八百元并签署保密协议。

这段由6月下旬深圳集合出发、定价在一万六千元的行程,涵盖了希腊、西班牙、葡萄牙三个国家,共计12天,由北京市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广州、深圳分公司组织(下简称“华远”)。实际上,这段“希腊囧”不过是暑期出游“货不对版”的一个缩影。在这背后,更需要关注的是出游旅途如何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在出游的26人中,近八成的游客并未签署书面旅游合同和开据发票,当中不乏一年一趟出国游的资深驴友。走访深圳线下旅游市场,业内人士透露,游客未签署旅游合同是常态,估计占到五成,“越是经常出游的人,越会忽视合同的签署”。《旅行社条例》第5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是违法行为。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及旅游协会提示,如要形成有效投诉并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者须保留书面合同、发票及行程单。

26名游客遭遇希腊版“人在囧途” 旅行社要求800元私了

追问

A 提前两个月确认报名,缘何抵达当日酒店仍未定?

时间去到当地时间凌晨两点,整座圣托里尼岛已静悄悄,团里两位来自南宁的客人终于办理完入住手续,至此团里26人终于全部找到落脚处。根据团友金小姐、郑先生和巴小姐的回忆,旅行团是在前一天中午登岛,按照行程单的安排,一众团友将入住圣托里尼岛的悬崖式酒店。烈日当头,按照正常流程,在登岛后领队应立马把游客带往酒店办理入住,再作后续安排。

但奇怪的是,领队却把众人先领到看日落的景点,而希腊最佳观赏日落的时间实则是傍晚八点至八点四十,于是众人拖着行李从下午两点一直等到傍晚日落,途中司机为了省电也没有开空调。等到晚上九点十分,领队带着一众人开始找酒店时,游客才从领队口中得知“旅行社并没有把酒店给全”的信息。而根据旅游行规,游客入住的酒店名称应在确认版行程单中注明,而确认版的行程单一般会提前至少三天给到出行游客。而在游客郑先生等人的行程单里,并没有酒店的名称和地址。

因为是临时安排的住所,所以很多酒店无法续订,因而在早上被请出各自酒店后,26人又踏上了拖行李找酒店的路程。记者从游客提供的材料了解到,该欧洲游项目最早在二月份推出,团中不少游客提前两个月缴费并确认行程,那为何直至抵达当日酒店仍未定?记者致电华远相关负责人,对方并未就此问题答复。

B 团里八成游客未签书面合同,不存在实际合同关系?

出境游遇“货不对版”,回国后26名游客向华远提出索偿申请。等到维权时,团里的成员才发现自己当时并未签署书面合同。26名成员的报名渠道并不相同,且多是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推广后,经由熟人推荐报名。据团成员反映,十余名游客并无签署书面合同,只有电子版的行程单,也并未开据相关发票。

按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一条规定,旅行社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据此,26名游客应向旅行社索偿希腊旅行期间消费总额30%的违约金。

C 每人赔800元签保密协议,为何赔偿方案这样定?

那最终的赔偿方案如何?在游客郑先生提供的结案协议书里,记者看到华远愿就相关安排不合理的事宜作出赔偿,赔偿标准为800元/人。其中特别注明一条保密款项,即“甲方保证对双方达成的此协议方案同意并对本事件处理的所有信息保密。”

但该项目相关运营者表示,因游客并未曾签署书面合同,实际上华远与游客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我们也没有中止服务的严重行为,最多是算降低了服务标准,所以不会承担30%这么高的违约金”。

记者就此情况向深圳多位律师询问。律师王寒溪告诉记者,在旅程中游客曾向公司银行账户转账、收到过行程单,而且确实存在组团出游的事实。合同行为既然存在,游客和旅行社就存在实际的合同关系,旅行社不应该以未签署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存在合同关系。另一位律师靳晓荣则表示,“如果旅行社仍旧不认为存在合同交易,那就涉嫌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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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常旅游群体更易忽略签合同

一是因为怕麻烦,二是因为熟人推荐信得过

在案例之外,更应该关注的是合同意识。在“希腊囧”中,近八成游客没有签署书面合同。面对记者的提问,不少团里的受访者才第一次意识到合同签署的重要性。“以前也去过很多国家,每年都会安排一到两次出境游,当中不少旅程也是跟着这个团的,从来没有碰到过类似的事情,所以也就没特别关注或者要求签合同”,前述参团游客巴小姐告诉记者。

而实际上,类似的游客群体不在少数。“越是经常去旅游的群体,越会忽略合同签署。而这个忽略的比例,往往达到五成。”从事旅游业十余年,负责日韩、东非和欧美线路,资深业内人士先华(化名)表示,游客忽视签署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在深圳大部分的正规旅行社都会主动让游客签署旅游合同,但目前更多的游客是从朋友圈或者线上渠道了解到相关线路,对合同签署并不敏感。

打开朋友圈,恰好看到熟人在线上分享旅行线路的图片,扫取图片的二维码了解详情后,找到该朋友圈的发布者,完成报名缴费,这成为当下最常见的一种报名方式。“一般一条线路发布后,会有多个分发渠道,消费者可以通过不同渠道报名参团。而旅游同行收客,多会在朋友圈里进行发布”,先华说道。

记者走访了20位消费者,13位游客并无印象自己当时是否有签署合同文件,11位受访者表示自己并无开具相关发票。其中5位一年出一次国的资深驴友表示,没有刻意去关注合同签署。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觉得麻烦、要专门跑一趟或者打印出来签名没必要,有的时候宁愿亲友或者他人代签;二是存在侥幸心理,因为多次出游并未出现大问题,而且线路多由熟悉的旅游代理或者朋友推荐,不太可能出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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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暑期出游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旅行合同、行程单、发票切记保留

深圳旅游协会提醒,暑期出游消费者要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记保留三样东西:游客与旅行社签的旅行合同、旅行社给到的行程单、旅行社给到的发票联。文体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过往经常遇到许多游客因未开具合同发票,导致最后维权时权益无法保障。

该位负责人表示,暑期出游不要轻信火车站、旅游景点、机场等附近的派单人员,在官网或扫取二维码先查询旅行社是否合规,将有助于消费者避免上当受骗。

旅行社不签署合同,属违法行为

根据最新修正的《旅行社条例》规定,要是旅行社不跟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的,是不合法的。《旅行社条例》第5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是违法行为,而且旅行社不跟旅客签旅游合同的,要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业内人士指出,在国外旅游市场,因为在投诉处理时裁判员会更偏向于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加诸处罚力度大,旅行社会主动要求游客签署书面文件,“因为签署合同,不仅仅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对旅行社合规运营的保护与指导。”

线上维权更难,电子合同警惕霸王条款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低价’旅游产品比比皆是,但我还是建议选择线下。”途牛国际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途牛旅行在互联网上有自己的在线旅游服务,但近期将把重心放在线下门店。除了线下体验更好,更重要的是线上后期消费者维权会相对困难些。”

他提醒,签订旅行合同时,要将合同中的各项条约看清楚,旅行社重要的口头承诺也必须要在合同中体现,看清合同中是否有强制消费购物情况,是否包含旅游人身意外险,警惕“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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