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市将通过专科结对,在基层设立慢性病专科专病门诊等

南昌出台新规推动医务人员向基层流动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南昌市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规定,具有一定执业资质的人员可到各自医共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任相应职务和执业。允许医疗服务收支结余50%可用于增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意见认为,南昌各县(区)将组建若干个(一般不超过3个)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其他若干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的紧密型医疗集团作为医共体。鼓励县(区)域内非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加入医共体。医共体内所有卫技人员由医共体理事会行使人才统一管理和合理调配的自主权。医共体内医务人员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职业机构备案手续,推动具有一定年资的医务人员向基层流动。具有一定执业资质的人员可到各自医共体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挂任相应职务和执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资质人员可在牵头医疗机构加强进修、轮训和执业。通过专科结对、在基层设立慢性病专科专病门诊、专家工作室等,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慢性病、多发病诊治能力不足问题。

意见要求,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的前提下,可根据医共体建设需要,探索推行医共体内人、财、物统一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医共体内与医疗卫生服务绩效挂钩的利益分配机制。强化医共体医药费用控制,坚决扼制过度医疗行为。

意见指出,建设县域共享型卫生信息化平台,促进县级医院和基层卫生信息系统融合,促进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的连续记录,实现县(区)域内医疗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实现院前预防、院中诊疗、院间转诊、院后康复全程连续闭环的医疗健康服务。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基层首诊责任,实现县域内就诊率90%、基层就诊率65%的目标。强化双向转诊,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人及手术康复病人及时下转下一级医疗机构治疗康复。(朱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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