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我們中學時候語文課本學過的一篇短篇小說。所以很多人對它的人物,它的故事,它所要諷刺的對象,他所要突出的主旨都非常熟悉。
但重讀《孔乙己》之後,感覺很多固有的判斷是有些問題的。於是便多看了幾遍,慢慢發現這短短兩千多字的文章,著實“水深霧大”要看清,真不容易。
一個酒館一個時代
整個小說就像戲劇一樣,一幕幕的在咸亨酒店上演。
魯迅對這個酒店的定位設置得非常精準。從這個角度看去,咸亨酒店和老舍筆下的裕泰茶館確實有異曲同工之妙。這樣的場所,各色各樣的人都會來,當然各式各樣的人他都會招待。也因此,僅是一個小館子,就極易成為那個時代最具代表性的社會縮影。
就在這個小小的酒館中,很容易地便可將人分為好幾等。較好的一種,便是那些當權者,他們會在酒店的“雅座”裡要酒要菜,然後慢慢吃來。其次便是有些家底的人物,他們通常會選擇在酒店裡公開的大吃大喝,逞盡風頭;第三種便是酒店的老闆與夥計們為代表的普通老百姓;第四種便是孔乙己之類的人。
就這樣一個在鎮上不大的酒館,同在酒館中喝酒的個人,彼此之間格格不入。類屬於第四類的孔乙己,本質上是在前三者的空隙間生存的,所有人都看不起他;奇怪的是,他也看不起所有的人。位顯者對孔乙己毫不理會,孔乙己也不會奴顏相對;有錢者看不起孔乙己口袋窮,孔乙己看不起他們腦袋窮;短衣幫看不起他是因為他不是個官,他看不起短衣幫是因為他們的見識確實太窄。
就這樣,孔乙己便在自我和周邊人的作用下,將自己封鎖了起來。而那個茶館,就是那個時代,他在那個時代裡,也就只能站在門口喝口酒了。
孔乙己姓“孔”埋筆很深
魯迅的小說創作,在人物姓名的設計上,構思是非常之深的。例如《阿Q正傳》中的阿Q,以英文字母入名,恰到好處,收得奇效。又比如小說《藥》中,涉及到的兩家人,一家姓“華”,一家姓“夏”,將兩家的姓連在一起念,小說的主題立馬便得到了質的昇華。
而《孔乙己》作為魯迅自己最喜歡的一篇小說,在主人公的名字上動腦筋是很正常的。讓主人公姓“孔”,看上去很平常,實則埋筆很深。提到“孔姓”,想到孔子是極易的,提到孔子便立刻過渡到儒家學說也是非常正常的。而孔乙己身上,滿布的便是傳統的儒生思想。“重農抑商”,“學而優則仕”等對他的影響很大。
於是他沒法與官僚階級為伍,沒法與商業階層同行。作為一個“老實”的知識分子,他只能在這些人的縫隙中生活,也註定了他的生活只能潦倒。
他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與孔子當年不得志也有些相似。找不到知音的他們,都必須與孤獨在一起好好的活著。
“茴”字的幾種寫法另有玄機
“茴”有四種寫法,你知道嗎?說實話,真的不知道。而這一個隨意之舉,不難看出孔乙己在文字方面的功底。
熟悉文字的我們都知道,茴香豆的這個“茴”字確實不是一個常用字。特意的單獨去查這個字,我們才知道,他指的是一種常見的香料,又稱“茴香”,也就是我們平常所見的八角。對於如此生僻的一個字,孔乙己僅在寫法一項上就能舉出四種。可想而知,其他的那些我們常用的文字,對他而言,定然了熟於胸。
在小說構成的大環境中,這種提法是很明顯的迂腐,但要是放在古代漢語中來看,就是非常有意義的。如果當時說這話的不是孔乙己,而是另外一個很有地位的儒生,“學富五車”、“飽覽古今”、“精通文字”等溢美之辭便一定會出現。在他要教店小二的時候,店小二回答說:“討飯一樣的人也配教我嗎?”。而這裡更震撼我們內心的,不是孔乙己的堅持和迂腐,而是店小二的勢力和無知。
他的“茴”字能夠會四種寫法,與他寫的一手好毛筆字是分不開的。書法求變,故寫書法的人總喜用異體字來代替。明末清初山西著名書法家傅山有此癖好,故後人多爭相仿效,直至今日早已成為書法家的一種積習了。由孔乙己也同樣養成了這樣的癖好,可見其書法功力。
偷了“何家”的書
魯迅不愧為語言大師呀!對語言文字的運用,著實到了登峰造極的境界了。
孔乙己當小偷,偷的不是他物,而是書。我們都知道,書這東西不能吃也不能喝,偷它能用來做什麼?只能是看書。再說,那個時候,娛樂類的書是很少的,所以孔乙己冒險去偷的定不會是《肉蒲團》、《金瓶梅》之類的閒書。
在“何家”偷書被發現,讓人家吊起來打。這事也著實的出奇,書本來是可以外借的,但是到了孔乙己這裡就只有偷了。為了知識,為了書中的真理,孔乙己頂著道德和身軀的雙重壓力,前去偷書。但最終還是被發現,吊起來打了一頓。而這一頓,他是為能夠看到書,能夠得到知識、真理而挨的,所以便顯得很值。
為什麼他偷的是何家的書?
“何家”兩字難道不是一種暗示嗎?知識,真理是屬於全人類的,誰都有獲取的權利,什麼你家的,我家的,何家的也不是,他是大家的。
後來此事進一步的升級到了丁舉人處。在丁舉人處,捱打是正常的,但是出手遠比“何家”要重,孔乙己的腿都被打斷了。丁舉人同何家在這裡就又有區別了。丁舉人在政府中是有實權的,他的個人私慾也便會隨著權利而擴大。導致他更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奴服於他,向他低頭哈腰。如此推斷,如果孔乙己低頭,他不僅可以免去重災,說不準還會有很多非常好的機會,但他選擇的是抗爭。
如此的選擇,我們怎麼敢去嘲笑,給他的只能是敬畏。
被丁舉人打斷了腿
舉人在舊社會是沒有官職和實權的,它只是獲得了考進士的機會,將來有可能當官。像大家熟悉的范進中舉,一中舉立即就有人來結交巴結。孔乙己的腿不是被掌有實權的官吏打斷的,而是被丁舉人打斷的,是讀書人的悲哀。孔乙己是受害者,丁舉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受害者,我們的整個民族都在受害。
讀書是為了什麼?讀書是為了提升自己的文化素養,讀書是為了學得一技之長,將來好有安身立命的機會。在這裡讀書卻變了味,讀書單純的就是為了做官,就是為了欺壓別人。丁舉人還沒有做官呢,已經變得凶神惡煞了,怎能期望他將來是一個好官!當一個社會,當所有的讀書人都變成這樣,一個民族還能有什麼希望?
孔乙己是讀書人中少有的沒有變味的讀書人,可看看他的下場,我們就能明白,當一個好的讀書人在舊時代是沒有出路的。
我想魯迅的悲哀也在於此,一個民族的悲哀也在於此。
能給孩子們散茴香豆不簡單
從文中看,孔乙己是一個熱心的人,也是一個非常有善心的人。
他櫃檯之上,他教店小二寫“茴”字時,很懇切的說道,“不能寫罷?……我教給你,記著!這些字應該記著。將來做掌櫃的時候,寫賬要用。”孔乙己懇切的說話態度,以及“將來做掌櫃的時候,寫賬要用”這樣的囑咐,處處都能看出他的熱心。但是由於他的窮困潦倒,他的熱臉總會被貼在冷屁股之上。難道這也要怪他?絕不能,要怪只能怪那個社會。這樣的推理,我想也正好是魯迅想要達到的效果。
眾人大笑的時候,小孩子就會往酒店跑,因為他們知道孔乙己在酒店。
去了之後,小孩子做的第一件事,必然是將孔乙己圍住。孔乙己通常便會給孩子們一人一顆散茴香豆。等散過來後,他自己的就不多了,他會口中反覆唸叨:“不多了”,孩子們也就立馬散開了。
從孩子們習慣性的行動中,我們完全可以判斷出孔乙己經常給孩子們散茴香豆。
這個這篇小說中,光景過的最差的估計就是孔乙己了,但是能夠分享,能夠行善的也只有孔乙己。那些當官的不會給,那些有錢的不會給,那些靠賣苦力賺錢的短衣幫也不會給。因為在他們的世界中,只有權權交易、權錢交易、錢錢交易或者物物交易,而只有孔乙己的心中還有一方善,只有孔乙己的心中還有一份真。而對於中國傳統文化的推廣,孔乙己的做法才是真正的傳承。
酒錢不還時就能知道孔乙己死了
“錢”字在這個短篇小說中出現的頻率非常之高。
對於孔乙己的酒錢,文中寫到:“在我們店裡,(孔乙己)品行卻比別人都好,就是從不拖欠;雖然間或沒有現錢,暫時記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還清,從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一個人的品格他是綜合的,絕不會輕易的因為對方的改變而改變。
在酒館那麼多人中,最為潦倒的他成為在酒錢上品行最好的人,可見其對自身要求的嚴格。魯迅暗中從這個角度來對之前人們說孔乙己品行不好進行反駁。這種反駁在我們看文章的時候,其實是可以感覺到的,只是沒有挑明瞭說而已。
酒店的掌櫃店主是個很有趣的人,在他的眼裡,只有他的那本賬。孔乙己被打了,與他無關;孔乙己被取笑,也與他無關;孔乙己的腿斷了,同樣與他沒有任何關係。他之所以一直記著孔乙己,是因為孔乙己還欠著他的酒錢。遇上這樣一位拜金主義如此嚴重的老闆,孔乙己每到有錢時,必然要“排”出“九文大錢”,這個舉動不是表面上孔乙己的賣弄,而是孔乙己對店主的一種蔑視。
前一年年底說孔乙己欠了19個錢,第二年又說孔乙己欠19個錢,他就是因為這19個錢,一直都記著孔乙己。因為孔乙己之前的信譽度非常好,最後就連這位如此拜金的人物也不得不懷疑,孔乙己一定是死了。
他是最不願做出這種判斷的人,因為這意味著,他肯定會損失19個錢。但他又不得不承認,按著孔乙己的規律,如果還在世,自己的19個錢,孔乙己一定早就還了。
如此理解過來,《孔乙己》這篇文章確實“水深霧大”。而孔乙己的形象,經過這樣合理的推斷,竟然有了質的顛覆。再看《孔乙己》,便覺得更加神秘。乍看是一種現象,一旦細細剝開,裡面卻又是另一番天地。
如此的細細琢磨一番,似乎真正的感覺到了魯迅先生為什麼最愛這篇文章的原因,但那種感覺依然是似乎。而真正是什麼,卻看不透,很有種水中月,鏡裡花的感覺。而我們這麼多年批判的那個迂腐的反面人物,經過一番分析卻成為了我們學習的榜樣。
這樣突發奇想的論斷,到底是錯是對,我沒有答案,我只求能夠言之有理。如果事實的確如此,那麼孔乙己無愧是一個真正的學者。而能讓一個學者落魄到那種境地,魯迅先生當年到底在諷刺什麼就一目瞭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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