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謂名、字、號 |
古時候,一個人出生三個月後,長輩會給他起第一個名字,這就是“幼名”。
等到他長大成年之時,就要在名之外另取一“字”。
《禮記·士冠禮》:“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稱名,他人則稱字也。”
古人看來,一個人的“名”只在君王或長輩面前才能使用,而“字”是用來在平輩或晚輩間稱呼的。
走入社會之後,大部分同事和朋友,都要稱他的字而不是名。
文人雅士,常常會為自己取個“別號”,在文章唱和時作為代稱,也可以用來自稱。
所謂“名以正體,字以表德,號以寓懷”,此三者包含著個人的全部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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