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蓬国:建议强制缴纳“生育基金”,不是傻就是坏!

李蓬国:建议强制缴纳“生育基金”,不是傻就是坏!

文|李蓬国

8 月 14 日,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思想周刊·智库” 栏目刊发了刘志彪、张晔联合撰写的题为《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署名文章。文章建议立刻全面放开生育,并设立生育基金制度,尽量实现二孩生育补贴的自我运转。可规定 40 岁以下公民不论男女,每年必须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并进入个人账户。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时,可申请取出生育基金并领取生育补贴,用于补偿妇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断劳动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损失。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账户资金则待退休时再行取出。(8月16日新华日报)

所谓“生育基金”,说白了就是“未生育罚款”,通过对所有公民进行罚款,强迫人们生二胎或者为生二孩家庭买单。“砖家”此番谬论实在太恶毒!

先来看看两位专家的头衔吧。刘志彪、张晔来自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其中,曾任南京财经大学校长的刘志彪目前是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理事长、院长。两位正儿不经的专家,却在省级机关报发表荒诞不经的谬论,令人喷饭,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建议公民按工资比例缴纳“生育基金”,究竟有何荒谬之处?

首先,割裂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所有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社会集体主义强调集体益利和个人利益的辩证统一,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

可是,两位砖家却宣扬个人无条件服从集体,为了集体而牺牲个人利益天经地义。所谓“生育基金”,打着集体利益的旗号,强迫公民无条件牺牲个人正当利益,容易激起民众的不满情绪,实在是祸国祸民的谬论。

其次,违背“程序正义”原则。两位砖家的这番建议,是为了达到提高社会生育率的目的,可以说“出发点是好的”,但绝不能因为“目的正确”就违背“程序正义”。强制要求公民缴纳生育基金,说到底是一种“未生育罚款”,既侵犯了公民的生育权利和经济利益,也羞辱了其人格。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强盗逻辑,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批评!

总之,生不生二胎,是公民的权利,切不可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否则,可能适得其反。(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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