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小區車位6個月未售出要租售並舉!

在公共車位一位難求的情況下,有些小區未售出的車位還空置著待價而沽,南海區有望改變這種倒掛現象。

日前,該區就“進一步加強對商品住宅小區規劃車位(庫)租售監管”政策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取得車位現售備案證明之日起6個月後,未出售車位應租售並舉。

根據南海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南海區發展規劃和統計局發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對商品住宅小區規劃車位(庫)租售監管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南海區希望進一步優化商品住宅小區規劃車位(庫)的銷售和出租監管措施,對炒車位行為設置了“防火牆”。

好消息!小區車位6個月未售出要租售並舉!

其中,在車位(庫)銷售或出租的價格方面,開發商應在商品房預(現)售方案中,寫明車位(庫)的銷售和出租的方式、價格及價格有效期等內容。在簽訂購房合同前,需要與消費者簽訂意向書,列明銷售和出租的車位(庫)套數、範圍、價格及其浮動幅度、價格承諾有效期和期滿後調價方式等信息,並可以在意向書中約定意向車位號。

車位(庫)加強租售並舉也是一大亮點。小區車位(庫)應依法先提供給本項目的業主使用,開發商在取得車位現售備案證明之日起6個月後,如有未出售的,應當實行租售並舉。

徵求意見稿對於部門和鎮街的指導、監管也提出要求。例如,區住建部門、價格監督部門應加強對規劃車位(庫)銷售、出租方案的指導,對於銷售和出租價格明顯高於鎮街最高交易價格的,不予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現售備案)。鎮街要加強日常監管,對未按要求執行的開發商、物業實施誠信扣分、暫停網籤業務,情節嚴重的,降低直至取消房地產開發資質。

通知預計在2018年9月1日起執行。公眾可以在本月21日之前,將意見提交給南海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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