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公安局貫嶺派出所副所長陳某受賄案今日公開庭審

福鼎新聞網訊(記者 溫麗芬)8月23日下午,福鼎市人民法院對由市監察委員會移送的被告人陳某受賄案進行公開庭審。

檢察機關指控,2011年7月至2016年5月,被告人陳某先後任福鼎市公安局桐城派出所科員、警務隊隊長,負責接處警、娛樂服務場所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等警務活動。2012年12月23日、25日和2013年8月2日,陳某利用上述職務便利,接受桐城派出所管理轄區內經營某娛樂會所的朱某的請託,以月利率4.5%高息借款的方式,先後三次共出借20萬元給朱某,至2014年6月止,陳某共收取利息款20.7萬元,其中非法收受超出月利率3%計息部分的款項為6.9萬元。其間,陳某在接處警過程中給予該娛樂會所有限出警、儘早處理糾紛等關照。2018年4月,被告人陳某經福鼎市監察委員會通知到案接受談話。

法庭上,被告人陳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整個庭審進展順利。紀委監委及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近170人現場旁聽了庭審。

據悉,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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