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上海檢察機關依法對呂永傑決定逮捕

更新︱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吕永杰决定逮捕

呂永傑

【最新消息】

上海檢察機關依法對呂永傑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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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消息】

光明食品集團原董事長呂永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上海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呂永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呂永傑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業務合作對象、下屬的禮金、消費卡;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國有公司、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犯罪。

呂永傑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入黨初心,理想信念喪失,紀律和道德底線失守,治家不嚴,公器私用,把國有企業變為謀取個人利益的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呂永傑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據中共上海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官網、@最高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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