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乡镇纪委成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主力军”

8月21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违纪资金清退会在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廖家桥镇召开,该镇纪委现场通报拉毫村党支部原书记全术平等人违纪案查处情况,并将挪用的危房改造资金和救灾资金1.5万元清退给村民。

此案只是湘西州乡镇纪委办理众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案件中的一起。今年以来,湘西州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三转”,乡镇纪委已逐渐成为查处基层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主力军”。截至目前,全州乡镇纪委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44件,占全州办理扶贫领域腐败案件总数的66.8%,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如今乡镇纪委不断推进‘三转’,队伍由弱变强,不再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花垣县花垣镇纪委书记吴志娟说。

今年6月,花垣县委专项巡察组在花垣镇巡察时,发现了该镇卧龙榜村存在的问题线索。接到线索后,吴志娟组织开展调查,查实该村党支部书记李祖国、村委会主任王金凡利用低保户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5万元,两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与吴志娟同样深有感触的古丈县默戎镇纪委书记楚明表示,现在基层纪委怕“办案会得罪有关领导”“影响乡镇中心工作”的担忧没有了。

据了解,湘西州委去年抓紧推进乡镇纪检机构“三转”落地,对乡镇和村级纪检组织的机构、编制、经费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今年5月,湘西州纪委监委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进一步落实乡镇纪委监督责任和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的制度,明确规定乡镇纪委干部不承担驻村工作任务,必须专司监督职责,着重抓实扶贫监督、村权监督、作风监督、信访监督、执纪监督等监督工作。

同时,为了确保乡镇纪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不仅敢办案,而且会办案、办好案,通过走好教育培训、选拔任用、队伍管理 “三招棋”,全方位提升乡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每次例会,乡镇纪委书记都准时参加,群众有问题也都及时向其反映,群众都亲切称之为‘代帕’(女儿)。”古丈县坪坝镇对冲村党支部书记张忠好说。

如今,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聚焦主责主业,能办案、敢办案、办好案的工作状态,在湘西州115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已成为常态。该州357名乡镇纪检干部扎根在农村基层、活跃在田间地头、忙碌在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稳步推进。(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肖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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