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上漲,賣方不賣了,買方如何維權?

案例回顧

2018年元月,受西安人才落戶政策的吸引,遠在北京就業的張某夫婦雙雙辭職來到西安,戶口辦好後,第一件事情就是買房,考慮到家裡有老人孩子,張某不願意買期房,想盡早安定下來,於是通過房產中介公司買了王某的二手房。2月15日,雙方在房產中介公司簽了房屋買賣合同,並交了五萬塊的定金,3月,交了首付款三十萬並辦理了按揭,張某夫婦期待著新生活的開始,想到終於要結束數十年的北漂蟻族生活,心裡就美滋滋的,4月初,貸款批下來了,到了監管賬戶,但是,與此同時,房價大漲,王某一合計,按照房屋買賣合同,如果此時他違約不賣,最多賠對方十萬的雙倍定金或八萬的違約金,但是房子一平漲了三千,一百平下來是三十萬,於是,就通知張某夫婦房子不賣了。張某夫婦焦慮至極,於是請了律師,先申請法院保全了該房子,然後起訴王某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最終法院判決張某夫婦勝訴。

律師點評

1、買賣二手房,為防止賣方違約,一定要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以便後期彌補損失;

2、賣方違約時,買方處於弱勢地位,生活中,很多買方為了儘快重新買房,均會選擇放棄主張自己的權利,要回首付款就不了了之,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及時諮詢律師,律師的一個小小的建議,就會為您挽回很大的損失;

3、買方起訴前,務必申請法院保全房屋,這樣可以防止賣方轉移房產,將房屋過戶到他人名下;

4、賣方違約,買方可以起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或支付違約金,雙倍返還定金和支付違約金只能擇一主張;

5、賣方違約,買方還可以起訴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要求強制過戶;

6、賣方違約,買方要求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賣方承擔房屋上漲的差價,但是,這一項需要評估;

7、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方謹慎購買;

8、對於多人共有的房屋,買方必須與所有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房屋,房屋買賣合同一般會被認定無效。

那個萬家燈火中屬於自己的那盞燈,是漂泊在車水馬龍的繁華都市中的男男女女拼盡全力拼盡一生去奮鬥的最大動力,遇到問題時,只有請專業的律師保駕護航,人生才會在驚濤駭浪中穩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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