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家長找中介買學區房,付了37萬後竟發現“賣方”不是真正的房主

為買學區房給孩子上學,

江蘇淮安吳某通過中介購買二手房,

簽完合同先後

支付意向金、中介費、首付等

共 37 萬元後,

吳某發現對方並非真正的房主……

日前,吳某將 " 賣方 " 和中介告上法庭,

直到開庭前,

中介仍不知道誰是真房主。

警惕!家長找中介買學區房,付了37萬後竟發現“賣方”不是真正的房主


圖自視覺中國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2019 年,吳某準備購買一套位於淮安市某小區的二手房用於居住及子女上學使用。中介廖某向吳某介紹,稱王某在該小區內有一套二手房欲出售。很快,三方見面就房屋的價格及何時過戶進行了協商。

在此過程中,吳某因首次購買二手房並且過於信任中介廖某,在未查看房產不動產權屬登記證書的情況下,向王某交付了購房意向金 5 萬元,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同時吳某向廖某交納了中介費 2 萬元。後吳某根據合同約定向王某支付了首付款 30 萬元,但王某卻以各種理由推脫不去辦理過戶。

後來,吳某瞭解到王某並非涉案房產的實際登記所有者,該房產實際所有者楊某因為欠王某借款未能歸還,雖口頭同意由王某代為賣房清償債務,但在後續交涉中,楊某並未積極配合,導致涉案房產遲遲無法過戶。中介廖某直至案件開庭前甚至都不知道房屋的真實房主,導致吳某未能對所購房產的實際狀況全面瞭解。

近日,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對這起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進行了宣判,經審理認為,王某並非涉案房產實際所有者,無權出售房屋。吳某與王某產生訴訟糾紛,損害了委託人吳某的利益,廖某獲取的佣金應當予以返還,遂判決廖某返還吳某給付的佣金 2 萬元。

通訊員:南特宣 記者:顧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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