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踏作为赞助商有没有权利向体育总局提出开除孙杨的要求?

大姜


安踏有权开除自己,没权开除孙杨

我觉得什么事都要有个逻辑,不能一上来就天南地北的扯一堆,然后毫无逻辑。安踏有什么权利去要求中国奥委会开除孙杨?安踏作为和中国奥委会签约的一方,看到中国奥委会没有履行合同(我们假设中国奥委会和安踏签的合同是要求中国所有运动员上台领奖要100%穿着安踏运动服,并且露出安踏的品牌,没有豁免条款),他唯一能做的就是起诉中国奥委会到法院,或者按照合同规定不支付尾款等,他没有权力干涉中国奥委会旗下中国代表团运动员的入选还是不入选。

孙杨已经在本届亚运会夺得了4枚金牌,包揽了所有自由泳项目个人冠军,是当之无愧的自由泳之王,但他因为穿361队服领奖受到安踏以及煽动的舆论的讨伐。现在安踏很生气,有人问安踏现在该怎么办?我的答案是安踏唯一的权力也是自己最大的权力就是把自己给开除了。

安踏可以以中国奥委会没有履行合同状告中国奥委会,要求中国奥委会返还一部分赞助费,这个可能最终要根据法官判决。然后安踏可以以中国奥委会没有履行合同为名,要求提前解除赞助合同,这就等于自己把自己给开除了,既然你中国奥委会履行不了合同,那我很生气,我总有不玩了的权力吧。但这个也要根据他们之间当初签下的合同来看,有可能法官不让解除,因为没有解约条款等等,或者法官认为中国奥委会基本执行了合同,毕竟99%的运动员还是穿了安踏的衣服领奖的,并不算违约。总之实在不行,下次续约安踏可以不去投标了,不再续约了不就完了吗?

安踏可以选择不玩,但他没权让中国奥委会不带自己最出色的游泳运动员出征亚运会或者奥运会。也许,安踏的不玩,可能让中国奥委会觉得损失了大量赞助费,从而顺从安踏,把那些不愿意穿安踏运动服或者不愿意露出安踏标志的运动员就不招入队了。我们要说的是,说开除已经是不可能了,已经夺了4金后你怎么把人开除?这4金不要了,要还给亚运会组委会?所以只能是下次奥运会不招这些运动员了。但还有一种可能,安踏自己也要掂量着点,那就是中国奥委会觉得争金才是最重要的,钱我们不缺,本来各支运动队国家也有拨款和经费,你让我不带能争金的运动员,恐怕中国奥委会的大boss乌纱帽都不保,这是触犯了中国的最基本利益,所以最后就不照顾你安踏的情绪了,哪怕你的商业竞争对手们出的赞助费少点,但只要能答应我们可以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些豁免条款,那我们也签了。

说白了安踏和孙杨之间没有半毛钱关系,安踏只和中国奥委会有关系,而中国奥委会也就是中国代表团才和孙杨有关系。现在安踏矛头直接越过中国奥委会直指孙杨,就是因为他们一是不敢得罪中国奥委会,也想继续合作下去,二是他们已经觉察出,中国奥委会不愿意去得罪孙杨,不愿意因为钱的事去伤害了国家利益,所以他们就站出来自己开始喷了。

我在最终想提醒大家的一点是,不要什么是都以钱为最大,中国奥委会的最终任务是获得最多的奖牌和金牌,而找好的赞助商挣钱只是为了帮助大家有更好的条件来实现这个目标。我们不要本末倒置了,中国奥委会不是盈利上市的公司,它的成功与否不是看它每个年度挣了多少钱,而是看每届大赛夺得了多少金牌。


老梁说球


怎么还在炒这个话题,安踏只是个赞助商而已,无权要求开除孙杨,而且就算要求,体育总局也不可能这样做!为什么?安踏作为赞助商和总局签了合同,出了真金白银,如果觉得利益受损,可以按合同提出抗议要求国家队改正,或者提出索赔,仅此而已!至于国家队管理是总局的事,区区一个赞助商无权干涉,更别说要求开除一个游泳队当红招牌人物!
而且在安踏提出异议后,人家也已经改了,之后也穿安踏衣服领奖了,这个事情就算过去了!如果还得寸进尺,不依不饶,对赞助商并不是什么好事,孙杨粉丝一定会群起而攻之,安踏吃力不讨好!所以别说安踏有没有权要求开除孙杨,就算有,他们也不敢这么干,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不过这种不按要求穿衣服的情况,总局为了维护赞助商利益,可能会对运动员进行禁赛或者罚款处理,就像之前易建联脱球鞋一样!所以这个考验管理者的智慧,处理好赞助商和运动员双方利益。既维护好集体利益也保证个人利益才是最好结果,这样就少一些宁泽涛式的杯具!


大胡子篮球


安踏作为本届亚运会中国体育总局赞助方,赞助中国体育健儿打比赛夺冠,运动员夺冠后不穿赞助方领奖服,却穿别品牌361运动服,怎么都有“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尴尬和理亏。

而孙杨作为中国游泳队的顶尖运动员,安踏想要处置孙杨有点像老虎头上的虱子——摸不得,真有点骑虎难下的两难局面,不处置吧,便宜了361和孙杨,自己利益得不到保障,中国延续几千年来的契约精神得不到维护。处置他吧,孙杨又是游泳队的顶尖人才,开除孙杨对国家游泳队也是一大损失,也是得不偿失。

个人认为,此次事件是双方逐利的后果,现代社会什么都追求商业利益,体育也不例外。这次逐利的结果损害的是安踏方的利益,获利的是孙杨个人和361品牌。作为损害方和契约缔结方安踏可以责成体育总局要求孙杨出面澄清原因并道歉甚至赔偿,至于开除就要看孙杨错到什么程度,如果孙杨有不得已苦衷,态度诚恳,安踏方出于保护人才考虑,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让世界更美好8


嗯…这件事儿真的有必要闹这么大吗?有意思吗?!发展到今天,大有不把孙杨踢出代表团,批倒批臭再踏上千万只脚的架势…岂非咄咄怪事?!必须说:1.一个企业的商业利益“决不等同于”国家利益!那种“安踏”是中国企业,损害它的利益就是损害国家利益的逻辑,完全是谬论!2.商品经济的原则是“等价交换”…而国家利益恰恰是不能“等价交换”!远动员夺冠军,升国旗、奏国歌,对任何国家都是莫大荣誉,极大的彰显了国家利益,怎么才能“等价交换”?!3.按照上述“安踏”逻辑,361°是不是中国企业?如果是,孙杨也保护了国家利益呗!这就出现一个悖论:[孙杨保护了国家利益,因而就损害了国家利益]!4“.安踏”如果仗着自己赞助代表团,就张狂地要求开除孙杨,是典型的越俎代庖,跨省抓捕…根本没有那份儿权利!5.孙杨有错,错在“没能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这在当今社会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只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代表团内部规定处理好即可…。无限上纲上线,居心叵测!6.如今,孙杨在亚运会上继续拿金牌,刚刚看到他站在领奖台上,已经穿上了代表团的服装…!至此,大家都散了吧,甭随着一个企业起舞啦!


灯火阑珊处56


这个问题提的太尖锐了!有没有权利是一回事,提不提是另外一回事。

安踏一般情况下不会这么做的,安踏前两天发的声明可能已经给安踏公司带来了不少的困扰了。

孙杨是中国游泳队的领军人物,也是游泳队队长,在世界游泳届都是最顶级的运动员之一,可以说成绩非常优秀,亚运会极有可能拿到4块金牌,平时也是非常遵守规则,也还是很听话的。因此,在安踏提出疑义后,孙杨还是在参加颁奖仪式的领奖台上穿上了安踏的领奖服。



都是在商言商,安踏是一家中国代表团服装赞助商,安踏肯定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综合考虑的。从道理上讲,安踏也不会得罪很多人。因为安踏也要考虑以后公司的长远发展的。

综合来看,安踏不会太得罪人的。在商言商,安踏更不会要求体育总局开除孙杨。更何况,安踏也没有这么大的权利去要求体育总局开除孙杨。安踏只是一家公司,没有这么大的权利去要求国家体育总局干什么事情的。最多只能是请求帮忙而已。

综上所述,安踏作为赞助商,只有要求自己应得的宣传和利益的权利。并没有权利去要求体育总局干什么事情。安踏只是一个赞助商而已,考虑长远发展,安踏不会得罪太多人的。


睿思天下


首先现在孙杨已经妥协穿上了安踏的衣服,这个事件最大的质疑应该是他们之前为什么没有去协商这件事,难道不知道孙杨个人赞助商是361吗?

个人认为孙杨的商业价值远远高于国家队给他的工资和奖金,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孙杨被允许开发自己的商业价值,所以他有权选择穿自己赞助商的衣服。

这些事他们之前就应该提出来,因为相似的事已经发生过了,安踏,或者国家队,孙杨都应该提出来谈,谈一个解决方式,而不是等发生之后最后施压孙杨妥协!




体育大集



紫笛悠扬笙箫默


我也不知道着么说,先说法律上的事。孙杨,和361签约,肯定有条款规定,不得为其他运动品牌宣传。穿安踏肯定违约,要付上一笔天价赔偿费。没办法只能用国旗来遮挡。

二,再说说体育总局,赞助人赞助的目的上扩大知名度,要求队服穿什么应该是写在合同上的。体育总局没考虑到合同冲突(或者说根本就没考虑这个问题,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心态。),就签订了这个合同。如果打官司,体育总局必定败诉,但是安踏敢打这个官司吗?而且运动员签订合同体育总局是有抽成的,也就是说361和孙杨的合同也有体育总局的份。孙杨要是赔钱的话体育总局也要赔钱。所以这个国旗遮挡的馊主意应该是孙杨和体育总局协商后的办法。

三,安踏不敢告,毕竟以后还要吃饭。现在也只能发动舆论和水军,来抢占道德制高点。逼宫体育总局或者说恶心一下体育总局。再借这个炒个火热。安踏在法律意义上有优势。

四,361扮演的角色也不光彩,挑起事端的估计是361。估计在安踏中标赞助后就借合同给孙杨和体育总局施压。逼迫孙杨穿自己运动服。然后叫水军开第一枪。

总结,想到一句话,天下攘攘,皆为利来,皆为利往。除了金牌是荣耀,其他的都很丑陋,这就是人性。


六不六7不7


安踏当然没有向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开除孙杨的要求,但是完全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向国家体育总局索赔。然后国家体育总局向孙杨索赔,并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直至开除出国家队。金牌不是丹书铁券,我国应该早就超越了金牌至上的思维了吧?金牌和规则比起来,我认为还是规则重要。孙杨所谓的361°对他不离不弃,说白了就是给他个人的赞助费够多而已。安踏赞助国家队,不仅给孙杨这样的金牌选手,更重要的是给那些可能拿不了奖牌的选手机会,还有其它可能都不会有出场机会的选手训练随时为国争光的机会。


鹤鸣九峰


有个问题我觉得要搞清楚。一,安踏跟体育总局签了合同又不是跟孙杨个人签合同,运动员是人而不是路边的广告位。所以安踏应该找体育总局要说法而不是找孙杨。二,体育总局在跟运动员的合同里面有没有这种要求的内容,如果有,孙杨有错,如果没有孙杨有理。三,即使孙杨有错,安踏也找错对象。四,如果体育总局在跟运动员的合同里面没有这样的要求而运动员又没有享受到这个广告收入,那么运动员个人可以拒绝自己为某产品做广告。

现在不管孙杨有没有错,安踏的做法都是错的。取消台湾这次运动会的举办权的理由就是因为台湾要政治化“正名”。体育运动是不能政治化的。而安踏确把这么一场运动会上的个人穿着上升到政治层面。还认为没穿安踏的服装就是损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信力。可以反过来说也就是,以前还没有安踏这个品牌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没有公信力的。所以现在有些网友会对安踏的狂妄言论感到滑稽和不满。我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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