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偉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今天二審宣判 裁定駁回上訴 維持原判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 (記者 張晴悅)今天,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張宏偉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一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該案曾於2017年9月25日由西安市臨潼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臨潼法院以被告人張宏偉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其有期徒刑18年;沒收財產10萬元;並處罰金5.5萬元。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龔紅紅、孫美濤、張偉、王欣寬、陳立新、田姚錢等人有期徒刑14年到4年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到1.5萬元不等。對該組織聚斂的財物及收益,以及犯罪工具等予以收繳。

宣判後,張宏偉、龔紅紅、孫美濤、張偉、王欣寬、陳立新、田姚錢7人不服,提出上訴。西安中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於2018年6月7日、8日公開開庭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张宏伟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今天二审宣判 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張宏偉終審領刑18年 本報記者 李宗華 攝

二審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宏偉自2009年來以放高利貸謀利。2013年3月,因陝西省煤炭療養院天河玉浪水療中心原老闆張某欠債無力償還,將其經營的天河玉浪水療中心頂給張宏偉以抵債務。至此,張宏偉在繼續放高利貸的同時,開始經營煤療水療中心。

在經營期間,張宏偉以親緣、同鄉等為紐帶,通過他人介紹、成員推薦等形式,先後吸納被告人張偉、王欣寬、孫美濤、陳立新、田姚錢、田路松等人加入,並利用上述人員急於掙錢的心理,通過恩威並用手段,使他們緊緊聚集在其周圍,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其組織賣淫和放高利貸活動服務。

該組織層級分明、人員結構穩定、分工明確。被告人張宏偉對整個組織的運行起著決策、指揮、協調、管理作用,為該組織的組織領導者;被告人龔紅紅為水療中心經理,主要負責水療中心日常管理,並在索要債務中參與非法拘禁他人;被告人孫美濤主要為被告人張宏偉放高利貸、索要債務,同時參與看護賣淫場所;被告人張偉負責帶領王欣寬、陳立新、田姚錢等人維護賣淫場所的安全;被告人龔紅紅、孫美濤、張偉在組織中起重要作用或積極參加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均屬積極參加者;被告人王欣寬、陳立新、田姚錢為其他參加者。

上述被告人以煤療水療中心為據點,以組織賣淫和放高利貸為主要獲利行業,同時有組織地實施了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張宏偉為首的,人數眾多、組織領導明確、骨幹成員基本固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長期以組織賣淫和放高利貸為主要獲利方式,攫取鉅額財富。

在放高利貸過程中,為實現利益最大化,其組織成員打壓同行,實施持械聚眾鬥毆一起,迫使其他人員不敢與之對抗。僅在2015年11月至12月底短短兩個月時間,該組織及其成員為自己和他人索要債務,就先後瘋狂非法拘禁4人。懾於淫威,當時僅有一人向公安機關報案。該組織及其成員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煤炭療養院周邊及放高利貸行業已經確立了強勢地位,對群眾形成了心理強制,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重大惡劣的社會影響。

綜上,西安中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基本事實清楚,判處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裁定為終審裁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