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江苏昆山砍人事件电动车男会被判死刑吗?为什么?

晓明76535456


死刑是不会的,就看存不存在防卫过当了,现在也说法不一。大多数人认为是正当防卫,因为不反击就是坐以待毙,被砍死,而且后续补刀也是怕社会男去车里再拿武器或者开车撞他。也有一部分认为是防卫过当,他们认为社会男在被砍了几刀之后落荒而逃,不应该再去补刀。不过大多数人(包括我)都觉得是正当防卫,而且从经过来看,社会男很装逼,随身带着刀就是为了杀人。这样的人死不足惜,而且大快人心。不管是不是正当防卫,骑车男都不会判死刑,毕竟他不是主动“行凶者”。


Mr彼得12138


这个电动车男砍死纹身男,是不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一点可能都没有,我们看一个人的刑罚,主要看证据,这个事件好就好在有监控,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个事件始末和对错,有些证据也是特别清晰的。

我分析这个案子是防卫过当,如果这么认定的话,这个电动车男目前被刑拘的罪名是故意伤害,这是没有问题的,因为防卫过当的罪名就是故意伤害,接下来看看检察院怎么批捕,然后是法院的审判,我个人的期望值觉得可以判三缓三。

但是现在中国的正当防卫制度已经被玩坏了,基本都是那些法学家玩坏的,他们自己有时候也蒙圈了,不知道该怎么说,有时候甚至难以自圆其说了,主要原因是因为于欢案,对我们传统的法律常识中的正当防卫做出了全新的解读,结果就乱了。

我认为昆山这个案子是防卫过当,不适用无限正当防卫权,因为整个事件中分成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纹身男持刀砍人,电动车男夺刀反击,这绝对是正当防卫,这点也没有争议。

争议的是,当纹身男失去抵抗能力,如果还继续砍杀,这就超过这个度了,所以是防卫过当。因为防卫过当所以要减轻处罚,根据犯罪结果,我认为以判三缓三为好,当然,最好的结果是免于刑事处分。


韩东言


这起案例称得上由从受害者被伤害而导致防卫过当引起的杀人案?

从现场图片实际情况所发生的过程,谁都能一目了然?但法律不可能对这一起杀人案轻苗淡写。虽然杀人者首先是受害者,同样沒有任何预备凶器(刀具),在整个事情发生的转变突发过程,捡起对方掉落的刀具将对方杀死。

为什么又将这起杀人案会定性故意杀人?正当防卫是在紧急生命受到危险时,所采取的保护手段导致对方自食其果!防卫过当,就这起发生的过程,对方先是有预备的凶器直接伤害他人(骑电瓶车),在伤害的过程中刀具掉落并未直接再捡刀具伤害,而后,受害人看到刀具掉落在地上间接时间,跑过去捡起刀具直接剌死对方!自然就形成防卫过当(故意杀人)?

当然,关于发生的杀人案更多的己经进入了司法调查程序,真正的法律定性判决,法院会以事实为依据公证处里。但这一起发生事实的真相再一次的告诉我们,忍一时,退一步海阔天空,珍惜生命.生活充满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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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这跟纹身男劣迹斑斑没关系,纹身男一直没有停止侵害,是不小心把刀拍掉了后,还急忙去捡刀,电车男出于自我防卫,先抢到刀,这里需要注意,纹身男并没有 撒腿就跑,还在与电车男撕扯,你从另一个角度视屏能看到,在电车男还没拿刀砍他之前,手里没有刀的纹身男,竟然不跑,还去按电车男的头,手上还有附加动作,在这之后,才实施第一次防卫,砍了纹身男一下。电车男自我保护反击宝马男,这时候,宝马男往车跑去,这就有点难以把控了,是害怕 宝马男继续实施更大的伤害,还是就想把纹身男伤害致死,这要看法庭上能否成立,防卫过程 是用刀,不是用枪,电车男能知道这刀会直接使他致命吗,可能只是认为砍一两下,只是为了防卫,让施暴者失去继续施暴能力,并没有故意想杀死他啊。所以整个过程,跟纹身男身份没关系,他以前再坏,再好,都不重要,因为这案发过程,最多防卫过当!最多只能这样了,要是再加上你所说的,纹身男劣迹斑斑,是可以给缓刑的!


猫猫细雨


电车男肯定不会被判死刑。电车男的所有行为都是从正当防卫开始的。如果被认定为有罪,也会在触犯罪名的法定刑以下予以处罚(减轻处罚)。


不糊涂时涂糊不


法律看到的只是行为,往往却忽略精神伤害,骑车男被砍精神上早就受到伤害且与行为事件同时发生,其精神情绪是不可控制的,也决定了下一步正当防卫行为,要知道宝马男这种架势,还有拿刀那嚣张的气势已经激起的受害人的反击情绪,不然也不会冒死挨刀夺刀,这是受害人当时无法控制的,如果言语交涉可以解决就没有下一步的问题了,受害人当时受到伤害也包括当时的精神情绪受到伤害了,受害人精神情绪受到伤害时随事件同时发生,所以是事件中的一部分因素,且当时受害人的精神情绪无法控制,下一步的正当防卫是在精神情绪受到伤害的情况下自然的保护意识,当然应属正当防卫!如果一个人生命受到伤害威胁的情况下还能精神不受伤害,还能冷静控制自己适时做出间歇性自我保护的正当防卫行为,那估计这人要不特种训练的人有绝对制胜条件,要不早就被砍挂掉了,反正我相信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而且没有任何因素可以判断宝马男跑回汽车并准备开门,是要停止下一步报复性行凶行为,作为一个惯犯他极有可能找其他武器、枪支、或驾车撞击,而要等那时再做出判断,骑车男估计连防御的机会都没有就挂掉了!就整个过程事件是持续的,怎可以分开判断?所以理应属无限正当防卫


吧啦吧啦CC


不会被判死刑的,这件事很明显出于自身安全受到威胁,人身受到伤害过导致的结果,出于正当防卫,也许下手重了,但是这一切都是为了保护自己人身不受到伤害的举动,难道不动手等死吗,看着这段视频宝马男一举一动都是在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而且下手挺狠,电动车主如果不还手后果也许就是自己被宝马男打伤甚至,生命都有危险,所以电动车主的做法是正确的,首先要保护自己生命财产不受侵害至于最后的结果也许出乎预料之外,但是做法没有错,所以法院不会判死刑,因为电动车主主观的意思不是杀人,是自我保护,出于正当防卫,就算防卫过当也是防卫过程中不可控的结果,所以法院会根据事情的发生原因,事情的经过,导致的结果,酌情处理,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会判处死刑,法院最好是能够判缓刑,这样才是对正当防卫最好的诠释,要是判死刑那么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就没有人敢做出反击,只能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这样那些不法分子就会更加肆无忌惮!我想法院一定会给电动车主一个公正的判决!!🇨🇳


素心残梦


对于近日沸沸扬扬的昆山砍人事件,我认为理想判决应该是,刘某某在扫黑除恶期间,私自携带禁止性管制刀具多人出行,具有非法性质。刘某某违章闯红灯走人行道,驾车撞了骑电动车的于某明,作为一起自身责任的交通事故理应妥善协商处置,但是,刘某某却光天化日之下持有私自携带的管制刀具,在同行多人面前,威胁砍杀被肇事车撞的受害人于某明,非常嚣张,行为恶劣,于某明偶然捡拾刘某某自己失手落地的刀具,在极度恐惧中,连续砍杀面对自己不放的刘某某,应当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依法应当做出无罪判决!


全球财经解读


社会我龙哥,个矮肠子多。

平常爱装逼,觉得很出息。

喝酒开宝马,撞车把人打。

兄弟和小妞,一旁在忽悠。

龙哥脸面大,电骑不像话。

先给你三刀,看你孬不孬。

卧槽还敢躲,削你不啰嗦。

昨晚实在累,干一宿没睡。

酒精又上头,身体有点柔。

手软脚无力,宝刀甩落地。

龙哥脸何在,回头把车开。

小子你敢狂,老子车有枪。

白褂大爆发,拾刀来反杀。

可叹矮子龙,是条软毛虫。

自己刀下亡,笑话永流传!


村里的三月


社会你龙哥,个矮纹身多,

宝马多霸气,别你电动车。

停车拿出刀,意欲逞英豪。

谁知手在抖,刀落被捡走。

五刀丢性命,黄泉路上行。

地府大门开,坐等龙哥来。

生前尽作恶,死后多折磨。

来世若为人,劝你好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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