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下發《意見》規範校外培訓: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①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②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③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於3㎡;④培訓結束不得留作業(來源:紫光閣)

國辦下發《意見》規範校外培訓: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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