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決定:
陳繼宗任甘肅省教育廳總督學(試用期一年);
歐陽春光任甘肅省科學技術廳副巡視員;
吳鎮圖任甘肅省商務廳副廳長;
李潔麗任甘肅省審計廳副廳長,免去其甘肅省審計廳總審計師職務;
袁崇亮任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
馮文戈任甘肅省國有資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免去其甘肅省省屬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職務;
王衛平任甘肅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免去其甘肅省文化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龍富國任甘肅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楊渺任甘肅省鐵路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免去其甘肅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總公司副總經理、中國甘肅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總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李洪源任甘肅省鐵路投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宋忠慶任甘肅工程諮詢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免去其甘肅省省屬國有企業監事會主席職務;
喬禎林、梁建平、馬明、劉立昱任甘肅工程諮詢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張永平任甘肅省供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
向君任甘肅政法學院副院長。
免去:
毛曼君的甘肅省科學技術廳副廳長職務;
馬琨的甘肅省商務廳副廳長職務;
梁朝陽的甘肅省文化廳副廳長職務;
穆家成的窯街煤電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副主席職務。
以上涉及企業職務任免的,按有關章程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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