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萬元的物品保價5萬運費2000有嚴峻貨損 快遞:賠1500


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人們現在不喜歡外出購買東西。相反,他們喜歡住在家裡,吹空調和刷手機購物。除了購物,郵件不喜歡親自發送,而是打電話給快遞員拿起門。 孟先生有幾件木雕藝術作品要從哈爾濱發送到嘉興桐鄉。發件人選擇了德邦後勤。包裝好後,他們還專門保證5萬元的東西。

事情發出後,孟先生髮現事情已經損壞並要求賠償。相反,他遇到了困難。 孟先生不是說價格是保險的嗎?那麼,如果您根據保險價格的價格支付賠償金,您將不會擁有它?它怎麼會導致這麼多東西?

收到貨後,孟先生立即打開箱子進行驗收,發現魚的木雕被損壞,損壞非常明顯,根本無法修復,沒有修理價值。因此,他沒有簽字。司機當時打電話給德邦物流公司,該公司表示將該物品撤回。

起初,公司沒有主動與我聯繫。相反,我主動聯繫他。後來,他給我發了一條短信,說他要支付1500元。顯然,孟先生非常不被認可,因為運費已超過2000,而木雕原本價值超過7萬,擔心運輸過程中有損壞,故意定價5萬元。損壞是如此強大,以至於無法修復。你怎麼能讓我承認這種不公平的賠償?

隨後,我們還詢問了最新修訂的郵政法,第47條的規定:如果被保險郵件丟失或全部損壞,賠償金額應以保險金額為準;如果損壞是部分或內部是短的,根據保險金額和郵件的全部價值比率補償郵件的實際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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