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法治帮扶”赡养纠纷第一案在县法院成功调解结案

【中原经济网讯】(河南经济报记者 张建涛 通讯员 樊帅 张立强)“乌有反哺之意,羊有跪乳之恩,牛有舔犊之情”。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固城乡尧岗村民曹某拒绝赡养父母纠纷一案在扶沟法院成功调解结案。被告曹某大、曹某二与其父母曹某和宋某在扶沟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父子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曹某和宋某夫妇现有两个儿子,长子曹某大、次子曹某二,都已成家立业。曹某、宋某体弱多病,无生活来源,需要儿子生活上进行照顾,物资上给予帮助,但二儿子曹某二在具有赡养父母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在医院住院,曹某二都不管不问;曹某大作为长子,在已经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以父母应由曹某二赡养为由,也未尽赡养义务。无奈之下,曹某、宋某夫妇在法律援助机构律师的帮助下,起诉至扶沟法院,要求两个儿子曹某大、曹某二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每年各支付抚养费20000元。

这起赡养纠纷案当日上午立案后,法官通过讲法析理、认真耐心的调解工作,当日下午就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赡养调解协议,被告曹某大、曹某二愿意改正错误,同意兄弟俩轮流照顾父母,并保证不再有不赡养父母的情形发生;原告曹某、宋某夫妇也对两个儿子表示谅解。

至此,备受全县关注的“‘法治帮扶’贫困老人第一案”在扶沟法院成功调解,实现了案件当天立案当天结案高效率高质量目标,有力彰显了扶沟法院的责任担当精神和服务大局意识。通过这样的典型案例,扶沟县法院充分发挥自身审判职能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帮扶”贫困老人活动,有力服务保障了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切实维护了贫困老年人的权益,确保了老人老有所养,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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