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涉公职被执行人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赵冬生!欢迎大家举报!

「获嘉法院涉公职被执行人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赵冬生!欢迎大家举报!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赵冬生

身份证号:4107241967****0018

家庭地址:获嘉县城区文化街3排2号

工作单位:获嘉县工商局

执行内容:原告杜学春起诉被告赵冬生、秦红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3)获民初字第572号民事调解书,判令,一、被告赵冬生向原告偿还借款336250元及利息;二、被告秦红象归还原告1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赵冬生、秦红象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杜学春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赵冬生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赵冬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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