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东法律服务所开展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培训

津东法律服务所开展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培训

津东法律服务所开展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市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培训的通知”。要求学习贯彻天津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强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

2018年8月20日津东法律服务所开展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中的基础作用的培训学习。其间重点学习了河东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学习调动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激发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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