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司法局:“人民调解”破解物业纠纷“老大难”

中原网讯 11月2日,新郑市龙湖镇御景上城多名业主将一面印有“为民服务、情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调解委员会,真诚感谢柏树刘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物业纠纷。


新郑市司法局:“人民调解”破解物业纠纷“老大难”


今年以来,新郑市龙湖镇御景上城30名业主因为停车位收费调整、日常管理混乱问题与小区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纠纷,业主拒交物业费和车位管理费,经过多次交涉都没有结果,双方僵持不下,最终决定共同邀请小区所在的柏树刘村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柏树刘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长栓一行三人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为业主讲解了《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的相关法律知识,讲明拒缴物业费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向小区物业提出合理收费的建议。最终,双方均采纳了调解员的建议,按照达成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管理。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新郑市龙湖镇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新建小区越来越多,农村变社区、村民成社区居民,出现业主与物业管理、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轻则撕破脸“争吵”、断水断电,重则发展成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据新郑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物业纠纷呈现出发生频率高、发生量大、案件标的小、问题琐碎纠缠、持续时间长、容易引发群体性对抗等特征。物业纠纷如积累久了不能及时化解,轻则影响正常生活,重则影响小区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如果诉诸法律,程序复杂、耗时费力。

为此,新郑市司法局组织相关村(社区)调解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定期到社区排查纠纷、化解矛盾,重点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围绕物业使用、物业服务、物业交接发生的各类民事纠纷,对无法调处的,合理引导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据了解,新郑市司法局的人民调解人员大都来自村组、社区的老党员、老干部,或者从德高望重的长辈中选出,熟悉基层,了解社区情况,便于工作的开展。下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新郑市司法局也将适时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对矛盾纠纷的化解和控制能力。(李媛媛 通讯员 王艳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