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做最好的邻居!”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5天调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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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还做最好的邻居!”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5天调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近日居住在广华寺技术监督局住宿小区的吕某和赵某却因水龙头漏水问题起了纷争,导致和睦的邻里关系降至冰点。“我们还做最好的邻居!”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5天调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我们还做最好的邻居!”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5天调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故事是这样发生的……

吕某与赵某分别居住在小区的五楼与六楼,系上下楼邻居关系。住在六楼的赵某家里的水龙头漏水,导致五楼吕某的家里客厅泡水,地板损坏,引起吕某不满,遂向广华寺法庭起诉,请求判令赵某赔偿因楼层渗水更换地板而产生的费用共计6950元。

“我们还做最好的邻居!”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5天调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为帮助当事人及时解决矛盾纠纷,法庭干警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到庭了解情况,经过了解,得知赵某对吕某受损的事实无异议,但认为诉请的标的额不合理,故拒不同意支付,二人再次发生激烈争吵。

针对双方争议的受损物品的价值大小,广华寺法庭干警及时征求了法院司法鉴定辅助工作人员的意见,得知对受损物品进行鉴定需花费5000元左右。

考虑到该案件系邻里纠纷,虽标的额不大,但如若处理不好,反而会加深两家的积怨,且可能因为涉及鉴定等程序,更会增加双方的诉累。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下,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并联合广华寺办事处广华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广华寺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解组。

“我们还做最好的邻居!”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5天调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19年10月23日,在广华寺司法所内,法庭工作人员从过错大小、诉讼成本、司法鉴定等方面进行法律释明,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从邻里和睦相处等方面进行情理规劝。最终,在联合调解组情、理、法三方面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由赵某赔偿吕某损失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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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赵某当场一次性支付4000元,并申请法院对协议的效力进行司法确认。签名确认的刹那,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恢复了往日的和睦友好,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5天内即在诉前被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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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马园 罗娟花 余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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