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合肥教育局發布消息!校外培訓機構44條「紅線」不能碰,還有……

「聚焦」合肥教育局发布消息!校外培训机构44条“红线”不能碰,还有……

剛剛!

合肥市教育局發佈重磅消息

校外培訓結構設44條“紅線”!

- 禁止 -

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任教或參與管理

- 禁止 -

“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

- 禁止 -

開展“幼小銜接”、“小升初”、“初升高”

和“非零起點”教學

……

「聚焦」合肥教育局发布消息!校外培训机构44条“红线”不能碰,还有……

剛剛公示的

《合肥市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負面清單》,

明示了校外培訓機構的底線和紅線。

44條“紅線”不能碰

1.未經審批機關批准擅自命名。

2.未取得行政許可擅自辦學。

3.未能提供與培訓規模相適應的辦學場所及設施設備。

4.在影響學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學生人身安全的場所辦學。

5.未依法制定培訓機構章程。

6.未能提供與開辦培訓項目相匹配的辦學資金。

7.未能提供與開辦培訓項目相應的課程(培訓)計劃和教材。

8.未按規定配備數量足夠且有資格的專業人員。

9.提交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隱瞞重要事實騙取辦學許可證。

10.教育教學活動中公開詆譭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11.未經審核或備案擅自設立分校區、教學點。

12.未經審批擅自變更地點、名稱或辦學內容。

13.未按規定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董事會(理事會)和監督機構。

14.未按規定換領辦學許可證。

15.未按國家法律法規進行納稅申報和繳納稅費。

16.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辦學許可證。

17.拒絕接受年檢或對年檢問題拒不進行整改。

18.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辦學許可證有效期滿未延續。

19.未按規定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制度內容見文後註釋)。

20.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向學員提供餐飲服務。

21.參與非法集會或通過非正常渠道(包括網絡 )和方法反映訴求,或發佈、傳播虛假信息。

22.參加非法組織或組織、脅迫學生參加非法組織。

23.發佈招生簡章或廣告與備案不一致。

24.未公示辦學許可證、辦學事項、任教教師信息和服務承諾以及場地安全證明等信息。

25.未與受教育者(或其監護人)簽訂培訓服務合同。

26.為在職教師有償補課提供教學場所、教學條件、生源信息。

27.未按規定與聘用教職工簽訂勞動合同。

28.未經審批聘用外籍教師。

29.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任教或參與管理。

30.體罰或變相體罰學員以及侮辱或歧視學員。

31.未按核准的辦學內容和層次開展教學活動。

32.選用未經備案的培訓教材、教科書或盜版教材。

33.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外語等)中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34.面向學員開展“幼小銜接”、“小升初”、“初升高”和“非零起點”教學。

35.組織與中小學生升學和入學考試相關的等級考試及競賽。

36.未按規定落實法人財產權,侵佔、挪用、抽逃資產、資金。

37.未按規定開設對公銀行賬戶,設置會計賬簿,進行財務會計核算。

38.未按規定公示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收費標準。

39.未按規定退費。

40.惡意終止辦學。

41.使用未經消防驗收、竣工驗收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

42.未按規定配備安全設施、設備、器材。

43.未制定安全應急預案並開展安全演練。

44.未按要求開展安全隱患排查並建立安全隱患臺賬。

負面清單明示了校外培訓機構的底線和紅線,市教育局將結合負面清單的實施,認真督促各縣(市)區做好年檢工作,推進校外培訓機構信譽等級評定,建立黑白名單制度,完善違規失信懲戒機制,同時加大聯合查處力度,全面推進校外培訓機構依法、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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