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清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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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遠縣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開展單位清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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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清查公告!

根據《定遠縣人民政府關於認真做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定政〔2018〕20號)精神,我縣將於2018年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次經濟普查是繼前三次經濟普查後的又一次重大縣情縣力調查,是事關我縣經濟生活的一件大事。

一、單位清查的目的是摸清我縣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和分佈狀況,準確界定我縣第四次經濟普查的對象與種類,明確各級普查機構與相關部門的普查登記責任,確保普查表發放種類準確、普查單位不重不漏,為普查培訓和普查登記等工作奠定基礎。

二、單位清查的對象是我縣行政區域內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以及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

四、所有調查對象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積極配合和支持普查員開展工作,按照單位清查的具體要求,準備好相關證照,按時、如實地填報清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實或不完整的普查資料,不得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資料。

五、各級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對被調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將嚴格予以保密。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經濟普查的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經濟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如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而損害單位利益情況,請及時向定遠縣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執法檢查組舉報。

舉報電話:0550-4288428

2018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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