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恐怖分子由A向B發射一枚核彈,A馬上通知B但B未成功攔截,A會受到核反擊嗎?爲什麼?

Miongh


既然這個問題是假設,那就以各種假設來回答一番。首先恐怖分子如何能夠獲得核彈呢?目前核彈的投送平臺有戰機空投發射,水下潛艇潛地導彈或者巡航導彈發射,另外就是陸機洲際彈道導彈發射這幾種。恐怖分子要獲得可以發射的核彈就意味著要獲得發射平臺本身,這個已經相當有難度了,而且並不是拿到發射平臺就有發射的能力。

核武器的發射有一系列的程序,並不是簡單的按個按鈕就可以進行發射。實際上核武器的發射是需要進行各種路線設定,包括對目標的確定以及發射平臺的發射位置等,而相關的工作不是幾個小時就能完成,用場都是按照天來計算,在這種狀況下,發射平臺被劫持就已經被發現了。

世界上最為隱蔽的核武器投送平臺是潛艇,恐怖分子想獲得潛艇的控制權非常難,首先核潛艇的操作是一個團隊合作,不是僅僅依靠少數人就能完成。恐怖分子想擁有操作核潛艇的能力是相當困難的,況且還不是一個人一個崗位的問題。另外核武器的發射必須有授權,恐怖分子在正常情況下根本無法獲得。
假設恐怖分子獲得了核武器投送平臺,假設獲得了發射授權,假設已經設定好發射目標和路線,假設恐怖分子會操控核潛艇,這些都滿足之後導彈才能發射。

世界各個大國對於其他國家的彈道導彈發射的監控是一個重點工作,假如核彈被髮射,而發射方所在的國家發現時也是有措施的,那就是啟動自毀裝置,如果來不及發射方在剛開始也不知道核彈的目標是哪一方,也就不存在通知對方的可能了。假設知道是恐怖分子劫持發射,假設知道打擊目標,假設通知了對方,而對方實施反擊又沒有成功,這就要看毀傷程度了,假設打擊在了一個荒涼的地方和打擊了人口稠密的城市帶來的後果是不一樣的。

核打擊帶來的都是災難性的後果,如果被恐怖分子劫持發射這是非常可怕但又是很難發生的。而被打擊的對象如何反應就看兩國人民的智慧了。可能沒有反擊,可能有報復打擊行為,這個說不準。


鷹眼戰情室


不會。B國如果進行核反擊的話,傷害的是A國人民而不是恐怖分子,這種懲罰對B國毫無意義,也許正是恐怖分子想要的。

國家有領土,有人民,有財富,國家跑不了,如果一國對有報復能力的國家實施核打擊,自己也會損失慘重,甚至會亡國,故它在利害權衡之下是不會主動挑起核戰爭的。這就是核威懾的原理。對一個正常的國家來說,核威懾通常是有效的。

但是恐怖分子不一樣。第一,他們沒有領土,也沒有帶不走的財富,所以他們不怕報復。第二,恐怖分子來無影去無蹤,你想對他們進行人身摧毀也難覓蹤跡。美國是在9.11事件過去了多年才擊斃本·拉登的,期間拉登還生兒育女,日子過得好不逍遙。所以,威懾對恐怖分子沒有用。

9.11事件以後小布什提出了“先發制人”的思路,他的理由就是威懾不適用恐怖分子,對他們必須一發現蹤跡就立即開打,不能等造成了損失才動手,那樣就來不及了。小布什時期美國將恐怖主義與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結合列為自己頭號威脅。沒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恐怖分子作惡的能力就受到限制,而國家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是可以對其進行威懾的。

假如恐怖分子在A國向B國發射核武器,而A國又及時通知了B國,這說明對B國發動核打擊不是A國的意思,A國只是恐怖分子作惡的基地,恐怖分子的核武器可能是從其他國家偷來的,也可能是A國對核武器管理疏忽被恐怖分子控制了部分核武器。但不管怎麼說,A國是無意對B國實施核打擊的。恐怖分子攻擊B國,或者是基於對B國的痛恨,或者就是想通過這個舉動讓B國對A國進行報復,A國才是恐怖分子真正想戕害的對象。如果B國的領導人還有理性的話,是不應該對A國進行報復的,兩國應聯合起來共同對付恐怖分子。


進擊的女武神


廢話一大堆,動了核武器,誰會理會你的用途,對手不可能給你任何解釋的機會,核武器立刻反擊過來,至於你攔截,那是你的事,不過核武器會下雨般的打過來。

挑起核戰爭,等於自殺行為。動用核武器裝備,就是毀滅國家行為,對手不會再給你二次機會。



隨雨飄渺


一定會,而且是在探測到核武器發射後立即展開反擊,反擊的目標也不是A一個國家,而是世界上其他任何有核武器,或者核潛力,甚至有發展潛力的國家,只要你的國家有能力在核戰爭後發展壯大,就很有可能捱上核彈。這就叫做戰略核反擊。

其他國家在發現有核彈對自己發射後,也會採取相同的措施,後果就是全世界全部玩完。

這就是為什麼核武器不能用於戰爭的原因,在發射架上的核武器才擁有最大的威力。


趣四川


什麼破問題,核武器都能被恐怖分子劫持發射了,這國家還有個毛的尊嚴,別人搞不搞核報復還跟他有什麼關係,人家直接派軍隊進去反恐完事


格拉夫


首先我很驚訝,恐怖分子有核武器!當然這個是假設,那我也來假設一下,假如A有核武器,B也有核武器,那麼A發射核武器之後B沒有成功攔截,導致B被摧毀。 這個就辦法了。假如B沒有完全摧毀那可能B就有可能有反擊的機會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