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是怎么出现的?看它的前世今生

​​​劳务外包是最近20多年发展起来的一种用工模式,被大量企事业单位采用,直接导致严重的同工不同酬,侵犯劳工权益,甚至有的行业产生了大规模腐败,最终损害雇佣方的利益。

诡异的是,这种用工模式是随着1995年《劳动法》的实施而出现,并于2008年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而愈演愈烈。保护劳工权益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造成严重损害劳工权益的结果,可能是很多人所始料不及的。

其本质,是企业家在立法过程中没有发言权!

法律本该是公序良俗的总结,劳务的提供方与雇主根据各自需求,协商一致定立劳动合同。法律只应保障双方最基本的权益,通过立法强加给某一方过高的要求,若超出了中国发展中国家的生产力水平与生产关系,用人单位则会通过定约自由来规避强加的要求。

劳务外包是怎么出现的?看它的前世今生

随着资本的国际化流动,劳方与资方的较量过程中,劳方常常处于弱势地位,这也是近几十年来,国际工会运动越来越式微的原因。工会运动越厉害,资方就会关闭工厂,将工厂转移到别的国家或地区。

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内的用人单位大量采用劳务外包的用工方式,人为恶化了同工不同酬,做同样的工作,薪酬差距有的达数倍,形成了巨大的既得利益群体,成为阻碍改革的障碍。

比如:市政公司的清洁工、邮政局的投递员、医院的护工、学校的代课教师、港务公司的装卸工、造船厂的电焊工等等。用人单位离不开这些人员,又不愿意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劳务公司从中获取巨额不义之财,很多单位还腐蚀了用人单位的干部队伍。最终增加了用人单位的负担。一些港务公司的劳务队能抽取装卸费的30-40%做为收入。装卸工生活在赤贫状态,而港务公司的费用又没有少付。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一是对用人单位雇佣、解聘员工做了太多不合理限制,制约了用人单位选择人员的自由;二是对合理的工会运动做过度的压制。

一些国际学校请外教,规定一个班级人数不超过30人,学校绝不敢一个班安排31个学生,外教会罢课没商量。对罢课做过度压制后,导致国内有的公立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一个班的学生有多达130名的现象,而教育部长对何时消灭一个班69人以上的超大班,不敢做出确切的承诺。有兴趣的可以搜索一下“教育部部长陈宝生:今年基本消除超大班额”,在当今语境下,基本消除就是不消除,什么时候消除不知道。

一些倡导终身雇佣的国家如日本、法国也正逐渐接受自由雇佣员工了。

海员劳务外包不宜做过度解读,海运公司主要分为四个环节,航运、机务、人事以及机关管理四部分,这四部分都可以外包,航运外包是以期租、光租的形式展开,国际上有上百年的成熟实践。机务外包是最近十几年发展起来的,船舶管理公司即是做此工作的。人事外包比机务外包更早,不值得大惊小怪。国内蓬勃发展的海员外派即是从事这项业务。

劳务外包是怎么出现的?看它的前世今生

​国有船东该不该养一部分船员,这应交由企业自行选择,而不应由行政干预,船员过度流动也会伤害到企业的利益。强行规定,只会遭遇到变相抵制,甚至将更多选择外籍船员。

英国海运业之所以衰落,过高的劳工权益是一大主要因素。

向往远方是大多年轻人的梦想,无论哪个国家都有一部分年轻人不仅仅是为了钱而愿意航海,中国没有发达到可以如日本、台湾、香港一样放弃海员的岗位的时候。哪怕一个月6、7000千元的薪资,对于很多西部地区家庭也是非常重要的,降低或消除海员入职的门票费,让更多年轻人体验航海,让海员获得尊严,才是冶本之策。

企业家(不包含国企)在立法中应获得更大的话语权,社会将更和谐稳定,社会治理也会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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