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这块蛋糕,娱乐明星都是怎么“吃”的?

5月25日,崔永元微博疑似爆料范冰冰在《手机2》中的片酬,显示范冰冰的片酬为人民币1,000万元,讽刺范冰冰可能存在签“阴阳合同”的嫌疑。

金星曾经在一档节目里说过,明星之所以酬劳高,是因为中国太把明星当回事了,而且这么高的酬劳,有些明星在参加真人秀的时候还端着偶像包袱,出工不出力的,而那些导演制片人,也不争气也贱,见到明星以后,就见得比他亲爹娘还亲呢。

酬劳高了,明星自然不愿意去交巨额的个人所得税,于是乎就出现了偷税漏税现象。那么明星大腕们究竟是怎么“吃”“偷税漏税”这块蛋糕的呢?

第一种通过接商演,出席活动来隐瞒自己的收入。比如毛阿敏1989年在黑龙江商演5天赚6万,偷税漏税4万。之后毛阿敏被税务局查到1994年-1996年中所有商演共收入471万元,漏税106万。

“偷税漏税”这块蛋糕,娱乐明星都是怎么“吃”的?

第二种就是根据公司的名义来虚假申报收入,这也就是为什么现在的明星都喜欢成立自己的工作室,有了自己的公司,干什么事情都方便一些嘛。最典型的就是1996年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逃税事件”。

“偷税漏税”这块蛋糕,娱乐明星都是怎么“吃”的?

第三种方法就是移民。当年韦唯远嫁瑞典以为会安全脱身,结果依旧被瑞典税务机关盯上,从2004年-2008年韦唯每年收入约2900万克朗,折合成人民币2600万。但从未报给瑞典税务部门。最后被瑞典税务机关冻结约4500万人民币。

“偷税漏税”这块蛋糕,娱乐明星都是怎么“吃”的?

第四种就是崔永元爆出的“大小合同”,也就是“阴阳合同”,正大光明的签小合同,偷偷摸摸签大合同,以达到偷税的目的。

“偷税漏税”这块蛋糕,娱乐明星都是怎么“吃”的?

当然远不止这几种偷税漏税方法,“唯有死亡和纳税无可避免”明确指出纳税是每一个人的法定义务,明星大腕们也是普通人,获得合法收入后,亦要遵守税法,主动依法缴纳税款,履行纳税义务,否则也将面临法律惩处。作为公众人物自然要给群众做出好的榜样,而不是坏的榜样。

税务机关对娱乐圈的偷漏税问题,已经有所警觉和防范,如今应再接再厉,对更多重点人群的偷漏税问题进行严厉打击,彻底扫除阴阳合同的存在空间。同时,对有偷漏税行为的明星,也应依法处理,以达到更好的震慑效果。

所以说:无论是谁,“偷税漏税”这块蛋糕一定不能去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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