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法院首次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化纠纷、了案件

宝坻法院首次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

化纠纷、了案件

日前,宝坻法院首次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将线下的纠纷解决模式搬到线上,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

2018年8月6日,李某驾驶小轿车与王某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造成王某及电动自行车上的另外两人受伤。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2018年8月16日,宝坻法院利用立案系统发起在线诉前委派调解,由人民调解员徐成受理。李某和王某只需用手机登录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操作视频和调解协议的签字确认,就能够完成经济损失赔偿的调解过程。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后,人民调解员及时制作了调解协议,并在线推送给双方当事人,完成签字确认以及送达。

此次调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表示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为他们解决纠纷提供了更加便捷、低成本的方式,真真切切体会到了司法便民的好处。

天津高院组织召开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动员暨培训会以来,宝坻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丽带领该院相关工作人员先后到区司法局、公安交警支队进行调研,同时邀请部分人民调解员一同参加,共同研究商讨将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进行有效对接的可行性的工作方案,充分运用调解平台“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立案”等功能,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矛盾纠纷。

宝坻法院首次利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化纠纷、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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