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首起涉嫌惡勢力犯罪案件開庭審理

2018年9月5日上午,孟津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李某輝等5名被告人涉嫌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犯罪一案,這是孟津縣首起涉嫌惡勢力犯罪案件。

孟津首起涉嫌惡勢力犯罪案件開庭審理

孟津首起涉嫌惡勢力犯罪案件開庭審理

孟津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6年9月前後,被告人李某輝、馬某亮駕車到洛陽某科技有限公司工地,採取言語威脅、鎖門等方式阻撓工地施工。隨後,李某輝、王某隆、靳某鋒等人又到該工地強行要求承包工程,該公司負責人被迫同意讓李某輝承包工地土方和向工地供應施工材料,交易額共96523元,該交易額已經全部結清,李某輝從中非法獲利2000餘元。李某輝、王某隆、靳某鋒、馬某亮等人到該公司工地阻撓施工緻該公司損失9萬餘元。

從2016年9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李某輝以“地面附屬物賠償”“幫忙打招呼”“未經同意使用水電”為由,向該公司艾某某索要現金13000元。

從2017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被告人李某輝、王某隆、靳某坷、馬某亮等人多次到洛陽某建材市場施工工地,採取言語威脅、堵路、阻攔工人等方式阻止工地施工,強行向該工地負責人冀某某夫婦要求承包工地工程,導致工期延誤,給企業造成2萬元損失。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李某輝糾集王某隆、靳某鋒、靳某坷、馬某亮擾亂當地經濟秩序,屬於惡勢力犯罪團伙。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孟津首起涉嫌惡勢力犯罪案件開庭審理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主持下,圍繞指控事實開展舉證、質證、辯論,並對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量刑充分發表意見,5名被告人分別作了最後陳述,均表示認罪悔罪。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被告人近親屬、各鄉鎮代表及群眾20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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