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條例》擬規定國家建立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制度

中新社北京9月7日電 7日,中國民政部就《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修訂草案擬規定國家建立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制度,更人性化地啟動中國殯葬服務,進一步推動中國殯葬改革。

《殡葬管理条例》拟规定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

資料圖:江西省鄱陽縣村民自願上交近500口壽棺,送往當地一生物質能火力發電廠回爐焚燒發電。卓忠偉 攝

中國民政部有關負責人7日就《殯葬管理條例》修訂的相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這位負責人介紹,1997年國務院頒佈施行的《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依法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促進殯葬事業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以及殯葬事業的快速發展變化,亟需通過修訂《條例》,健全殯葬服務體系,為解決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進一步規範殯葬行為、加強殯葬管理提供法治保障。2004年民政部曾啟動《條例》修訂工作,但由於出臺時機不夠成熟等原因一度停滯。2018年4月以來,民政部再次啟動《條例》修訂工作,8月中上旬形成此次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修訂草案。

這位負責人稱,修訂草案由原《條例》的6章24條擴充為8章57條,將從5個方面作出規範:

一是繼續推進以“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為核心的殯葬改革。將改革內容從推行遺體火化擴展到節地生態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是完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體系,把明確政府職責、完善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強化公益導向作為修訂重點。規定國家建立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制度,涵蓋遺體接運、暫存、火化、骨灰存放、生態安葬等5項基本服務項目,並在價格方面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免費提供給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等城鄉困難群眾,滿足公眾基本殯葬需求。

三是強化公墓、骨灰堂管理規範。突出公墓的公益屬性,禁止將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變更為經營性公益性(骨灰堂),禁止使用財政性資金或者以租代徵土地建設經營性公墓(骨灰堂)。嚴格控制經營性公墓價格,嚴格限制墓位佔地面積、墓碑高度和使用年限,公墓、骨灰堂經營者必須憑死亡證明或者火化證明提供墓位或者格位。

四是建立殯葬服務規則,規範殯儀服務市場。實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將遺體接運、存放、防腐、整容等直接接觸遺體服務向市場開放,同時建立准入制度加強管理。

五是健全工作機制並加強監管。在法律責任部分,針對擅自興建殯葬設施、違規建墳、擅自開展殯儀服務等違法行為,明確執法主體、處罰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維護殯葬管理秩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