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弘股份退市倒計時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安 寧

“糾結了半天,終於下狠心買了100股作為紀念品,花了94元巨資。”面對處在退市邊緣的中弘股份,一位股民調侃道。但是,對於中弘股份的投資者來說,這幾天卻是處在水深火熱之中。截至昨日,中弘股份股價已經連續16個交易日在1元以下,按照深交所規定,如連續20個交易日股價低於1元,中弘股份將被退市。

據瞭解,中弘股份已連續發起多次重組,但均無疾而終,公司的債務越積越多。公告顯示,公司主業停頓,資金緊張,在建地產項目基本處於停滯狀態。

還有4個交易日,不知能否發生奇蹟,但筆者認為,如果沒有實質性的重組發生,那麼,任何拖延退市的辦法都不可取,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一直以來,證監會嚴格執行退市有關規定,加大退市工作力度。2017年底,證監會發出《關於強化對上市公司年末突擊進行利潤調節行為監管的通知》,遏制“該退不退”公司五花八門的扭虧保殼手段。

從實施情況看,強制退市公司家數持續增加,退市類型進一步豐富:一是財務退市指標得到嚴格執行,退市公司以連續虧損為主。2017年,*ST新都因財務指標不合格未能通過交易所恢復上市審核,從而被終止上市,進一步向市場表明,試圖通過騰挪數據、粉飾報表等手段規避退市是行不通的;二是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制度的推出,有效震懾了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ST博元為A股市場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強制退市的公司,欣泰電氣為首家因欺詐發行被強制退市的公司;三是*ST二重在充分保護異議股東利益的前提下,通過股東大會決議申請終止上市,成為退市制度改革後首家主動退市公司。

今年7月27日,證監會又發佈了《關於修改的決定》,對2014年《關於改革完善並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進行修改。

這次對退市制度的修改完善,對於進一步健全資本市場功能,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塑造理性投資文化,形成優勝劣汰的良好機制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對有關重大違法公司,特別是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侵害群眾利益,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堅決依法實施強制退市。

筆者認為,目前已初步形成包括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在內的多元化退市指標體系以及較為穩定的退市實施機制。上市公司退市逐步常態化,“出現一家、退市一家”,“有進有出”的市場生態逐漸形成。

中弘股份退市倒计时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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