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創投基金稅負焦慮症

來源:GPLP(ID:gplpcn)

中國創投基金稅負焦慮症

9月6日晚間傳來重磅新聞“創投基金整體稅負水平不增加!”這讓前幾天因創投基金要收35%的重稅的消息弄的人心惶惶的市場舒了一口氣。

因為此前上海、天津創投卻接到稅務稽查部門按照35%收的通知,但是,如何保證創投基金整體稅負水平不增加落到實處,這是下一步的重點。

中國創投的稅負重

中國創投基金稅負焦慮症

創業投資作為一項商業活動存在,是從美國傳入中國的。理論上來講,這是新興產業要扶持的。但是,我國對創投基金是徵收重稅的。如果是有限合夥制的基金,個人GP分配的時候,原先是課稅20%,現在要提高到35%!而機構GP是要徵收40%的所得稅。

這也還罷了,假設投資人使用的是公司制基金,那麼對不起了,要先繳納企業所得稅25%,然後才是個人所得稅。個人拿到手的只有60%了!創投行業是九死一生的行業,往往是投10個項目,成功的僅僅有1個,假設投資人投了10個基金,1個盈利,9個虧損,原本低稅的情況下能賺點,如果用了高稅負,可能就基本盲人掃大街----瞎忙了。

在此之前,各地方政府過去普遍實行的對有限合夥制基金徵20%所得稅的政策,在近期國稅總局的檢查工作中被認定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應當糾正,即有限合夥私募基金個人LP(即有限合夥人,通常也是投資者)要參考個體工商戶按5%-35%累進稅收取,最高稅率35%。這是一個累進稅率,由於創投金額都比較大,很容易就能達到35%。

創投基金大多采用有限合夥私募形式且個人LP較多,這次稅收調整對創投行業帶來重大影響無疑是重創。

國內多次為創投基金提供優惠的口子

幸運的是,在新一輪稅收改革之前,中國的稅收體制是國稅、地稅分開徵收的。有限合夥企業徵收的稅負一般是國家60%,地方40%。地方政府對徵收的40%有處置權的。那麼,為了吸引創投基金,地方政府紛紛出臺措施:註冊地遷到我這,我就把地方所得返還給您。有的地方可以返回超過50%呢!

這得多好啊!基金這類有限合夥企業,又不佔地方又不要水電服務,只要有個真實的註冊地址就可以了。萬一這些創投基金髮財了,地方政府也能收稅沾光。

最出名的案例當屬中國平安避稅了。平安有個股東叫新豪時,是中國平安的員工持股平臺,平安上市後,賺的是盆滿缽滿,但是可惜的是,深圳的企業所得稅很高 2010年為22%,2011年為24%,2011年以後為25%,個人所得稅率均為20%,也就是員工股權益人合計支付超過40%的稅賦。大家都不樂意繳納超過87億元的稅款。但是平安最不缺的就是金融人才,他們琢磨後把企業遷到了西藏林芝。因為新豪時5年內所得稅等各種稅款能達到20億元,所以當地政府決定除了所得稅按15%徵收,稅收扶持政策將按照60%進行返還。按照所得稅率15%加上60%的返還之後,只需繳納12億元左右。

這就是名噪一時的平安避稅事件。當然,有了珠玉在前,各地的基金小鎮也紛紛設立,全國各地的稅收優惠也是競相追趕。浙江的寧波保稅區、廈門集美的基金小鎮、江西的鷹潭模式也都廣為流傳。

中國創投基金稅負焦慮症

基金避稅天堂梳理

創投的意義

人們常常抱怨,創投圈是有錢人的遊戲。似乎是萬惡的資本主義的化身。大家有沒有想過,有著繁榮的創投行業,對於一個國家意味著什麼?

大家都說美國的貧富差距很大,因為前5%富人擁有的資產比重逐年加大。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說,美國的貧富差距是不大的。有人曾經做過研究,美國沒有形成貧窮的代際傳承。2000年的富人中,有相當一部分在1970年,他們的父輩們是屬於後10%的窮人。財富沒有在代際之間傳承、固化,這才是美國之所以長盛不衰的原因。

人的天賦是不會隨著貧窮而改變的,而占人口大多數的窮人,潛藏著更多的天才!可是,他們缺錢!創業又需要很多錢,怎麼辦?

什麼是代際變遷的助推力?答案是:資本!

資本和錢,是兩種不同的概念。你拿去買奢侈品、存起來,那是錢。如果你拿去投資,那就是資本。繁榮的創投基金,實際是富人在“先富帶後富”,幫助缺乏資本的普通人將他們的天賦轉化為財富的催化劑。

設想,如果沒有一個繁榮的創投環境,Pony在創業初期企業很難堅持到今日,現在依舊是一個程序員,在給人打工。Jack沒有孫正義的2000萬美金,現在估計依舊在四處奔波討生活?如果沒有資本和青年才俊的結合,就好像精子、卵子不能碰撞一樣,就不會有新的生命,經濟就不會有新的動能。

沒有新的動能的經濟,哪怕有巴菲特,恐怕他在某個工地搬磚。哪怕有雷軍,恐怕他在軟件公司做著總經理。這個世界的主宰者,依舊是那些人。就像固化的香港那樣,普通人毫無出頭之日。

創投基金到底怎麼收稅合理?

黃仁宇先生在《萬曆十五年》中提出了一個問題:怎麼調動國家的資源,簡而言之,向誰收稅,怎麼收稅,收多少稅。

GPLP只是想說。稅,該交的一分也不能少,至於稅怎麼收,收多少,怎麼花,花多少,這些都是緊跟著的問題。收上去的稅,能否反哺我們的基金行業?也請國家體諒行業的艱難,看到創投行業的意義,給予一個寬鬆的環境,讓資本發揮他的功能,為國家做到“二次高考”的功能,把有才華的人選出來,讓他們為國家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

國家曾經出臺多項措施,支持創投圈。比如2017年的《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投資的投資額,可以進行抵扣。

其實,GPLP君並不奢望什麼稅率下降,賺了錢不交稅不對。當前的整體稅負,我認為是合理的。國家有所得,企業有所得,個人有所得。三方都得益的。我們不期盼有什麼更多的減稅措施,只期望,按照原先的規則執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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