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恶之眼——第十诫:不可贪恋

邪恶之眼——第十诫:不可贪恋

古时候有一个书生在码头要坐船过河。在上船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前面一位女士。那位女士回头一看,勃然大怒,回手打了这个书生一个耳光,并且训斥他说:“男女授受不亲,你为什么碰我?”

书生觉得理亏,捂着火辣辣的腮帮子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忍了。大家纷纷上船,落座。好巧不巧,书生坐在了那位女士的对面。书生落座的时候,不经意地朝那位女士瞄了一眼,刚好女士也瞄过来了。那位女士看到书生在瞄她,起身上来又给书生一个嘴巴。书生生气的质问说:“这下你为什么打我?”女士说:“你瞄我,是不怀好心!该打!”。

书生想想,男不跟女北斗,算了。然后把眼睛闭上了,心想:我闭着眼睛,总可以了吧。就这样,船一直到对岸了,书生都一直闭着眼睛。书生感觉船已经靠岸了,人都开始下船了,总该没事了吧?他刚要睁开眼睛,结果“叭”地一声,又挨了一嘴巴。书生睁眼一看,又是那位女士。书生怒不可遏,问到:“我一直闭着眼睛,你为什么还要打我?”女士说:“你心里想我想得很厉害”!

这书生太倒霉了。看人一眼挨个嘴巴,甚至闭着眼睛也挨个嘴巴!这是一个古代笑话。可是按照犹太人的一个传统来说,这个书生挨三个嘴巴,也许并不冤枉。犹太人的这个传统就是:“邪恶之眼”。

一、《塔木德》里面的“邪恶之眼”

按照《塔木德》的说法,如果别人家地里的小麦长起来了,我们不能眼巴巴、直勾勾地盯着看,以免“邪恶之眼”对小麦造成损害;

在读《托拉》的时候,哥哥读了,弟弟不能紧跟着来读,以免“邪恶之眼”盯上他们家,仿佛是嫉妒他们家有两个儿子(古代儿子多也招人嫉妒);

犹太人的数目是不能数点的,不能搞人口统计,也是因为“邪恶之眼”。

二、“邪恶之眼”的作案过程是怎样的呢?

根据中世纪一些智者的说法,“邪恶之眼”是一种“物理现象”,当人们用贪婪的眼神盯着什么东西的时候,眼睛里就会放射出一种“负能量”,从而造成危害。(也有人认为“邪恶之眼”并不是生理意义上的眼睛,而是“精神之眼”。)

另一种说法是:上帝给了每个人不同的东西。这会产生“嫉妒”,比如一个人有了一辆新车,有的人心里就默默地想:“凭什么他有那个?”。这种想法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能量”;在高空之上,这种能量并不会消散,反而会俯冲下来,“他不配的得那个”!这种意念的能量就会伤害到那个人。

还有一种说法是:“上帝是仁慈的,在审判人的时候不会很苛刻。但是当有人用‘嫉妒的’、‘邪恶的’眼睛注视别人的时候,这就形成了一种‘论断’:‘他不配得这个’;结果这种论断就会上达天庭,影响上帝的判决;当然这种负面‘论断’也会影响他自己,因为上帝也会用更苛刻的标准去审判他”。简单地说:如果为别人祷告、祝福,这种祷告祝福最终也会落在自己的头上;如果用嫉妒、恶毒的态度看待别人,那么不仅会伤害别人,最终也会伤害自己。所以“不要论断,免得自己被论断”。

三、怎样对付“邪恶之眼”呢?

犹太人流传下来一些对付“邪恶之眼”的做法;中国虽然没有什么“邪恶之眼”的说法,但是竟然也有一些非常相似的传统习俗。

按照犹太人的做法,不要随便“夸奖”“表扬”别人或者别人的东西;因为“夸奖”“赞美”往往会带着“嫉妒”“羡慕”,从而招致“邪恶之眼”。如果一定要赞美、夸奖一下,在赞美、表扬别人之后,往往会跟着说一句“肯啊哈劳、噗噗噗”,意思大概是“邪恶之眼、呸呸呸”。中国人也喜欢说“呸呸呸”的,但是使用的场合不一样。我们中国人往往是在说了“错话”、“不吉利的话”之后,才说“呸呸呸”“大吉利是”之类的,而犹太人是在说了“吉利话”之后说“邪恶之眼呸呸呸”的。

中国北方农村以前有个风俗:怕孩子长不大,就给孩子起低贱的名字,比如“狗剩”“臭蛋”,这种习俗似乎也是为了提防“邪恶之眼”。

中国有系红绳辟邪的习俗,犹太人也有用红绳对付“邪恶之眼”的习俗。

有的人在演讲的时候,做的手势是“竖起食指和小拇指”,犹太人用这个手势对付“邪恶之眼”。

不炫富也是对付“邪恶之眼”的重要注意事项。不穿太招摇的衣服,不开好车,不住太豪华的房子,这也是中国人的美德“低调”。当然中国的“低调”和“财不外露”,主要可能不是提防“邪恶之眼”,而是为了“防贼”。

自己运气好的时候,要注意隐藏。有个犹太故事说:一个人瘫痪很多年,奇迹般的快好了,可以走路了,为了提防“邪恶之眼”,还得要拄着拐杖、装作不能走路的样子。

四、“邪恶之眼”与第十诫“不可贪婪”

“邪恶之眼”最深刻的来源是摩西十诫的第十诫:“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以前,我是从道德的角度去理解这第十诫的。中国也讲究“不可贪恋”,比如提倡“知足常乐”,就是不要老是跟比你强、比你富的比,要知足,才有快乐,还有人不如你呢!。知足是一种美德,比较高的道德标准,也是一种乐观幸福的生活态度。所以“不可贪恋”跟别人没有什么关系,只是自己内心的感受,一种道德水平。

如果从“邪恶之眼”的角度看,就完全不同了:贪恋会给别人造成伤害,如同杀人一般。

许多人熟悉“摩西十诫”。十诫中那条诫命最难守呢?现在看来恐怕是这第十诫:不可贪恋。因为这是纯内心的活动!人的嘴巴、舌头尚且不好控制,何况人的心思意念呢?

哪些算是贪恋呢?觊觎、垂涎、羡慕、赞美、渴望、喜欢、追求……这些都是贪恋!你羡慕别人家吃的、穿的,攀比,垂涎美色,这都是贪恋!都违背了诫命!

这个“不可贪恋”,对于中国人来说恐怕是很难理解的,贪恋怎么能是罪呢!中国有句话:“万恶淫为首,问事不问心”,就是说一个人是否有奸淫,要看有没有奸淫的行为,心里的“淫念”不算数。但是按照犹太人的观念,心中有淫念就是违反诫命的:“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

现在大家该明白,那个书生挨三个嘴巴,也许并不冤枉。因为他可能是色眯眯地看人家,就算闭着眼睛也是在想入非非,这都是在干坏事,都已经伤害到别人了,该打。这就是“邪恶之眼”。

现代人常常把“邪恶之眼”仅仅当作是“习俗”甚至仅仅是“迷信”。然而,“邪恶之眼”这一说法,非常形象地总结了一个亘古长存又和我们息息相关的社会现象:嫉妒与贪婪。我们一定要注意:一方面,不要用自己的“邪恶之眼”去伤害别人,另一方面,对于来自别人的“邪恶之眼”,也要采取适当措施去避免、去化解。

邪恶之眼——第十诫:不可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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