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黑龙江省教师队伍迎来空前发展机遇

重磅消息!黑龙江省教师队伍迎来空前发展机遇

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经过5年努力,全省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完善,教师专业素养明显提升,培养造就千名骨干教师,百名卓越教师,数十名教育家型教师的近期目标;到2035年,全省教师队伍建设管理体制更加科学规范、灵活高效,教师队伍规模结构、素质能力与教育事业发展相协调,培养造就万名骨干教师、千名卓越教师、百名教育家型教师的远景目标。《意见》共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3部分、26条。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20项改革任务。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以振兴教师教育为根本,实施“教师质量提升工程”;以深化综合改革为突破,理顺教师管理体制机制;以提高教师待遇为抓手,全面提升教师社会地位。在保障措施上提出了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领导,建立教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的重点,列入督查督导工作重点内容,确保各项改革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意见》的重大改革举措主要包括:

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提出了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制度体系建设,全力推行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严禁”和高校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出了大力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师德典范宣讲团,定期开展优秀师德宣讲和巡回演讲报告活动,广泛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好典型引领作用;提出了落实师德教育和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教师失德查处报告制度、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在振兴教师教育方面,提出了全面落实《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重点建设20个左右省级师范教育基地;提出了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开展教师教育,重点支持2-3所高水平综合性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支持2-3所有条件的本科院校建立职业技术师范类二级学院;提出了通过师范招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或采取入校后二次选拔等改革方式,吸引优秀人才报考师范院校或从事师范专业学习,提高师范生生源质量。

在加大教师培养培训方面,提出了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五个一批”战略,全面提升农村教师队伍质量;提出了重点支持中小学教师“十百千”工程、校长“双百工程”、新高考学科教师培训、教研员队伍提升等专项培训计划项目,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能力水平;提出了在“十三五”期间推动师范院校与幼儿园共同建立100个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幼儿园教师队伍;提出了支持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定向培养职教专业师资;提出了实施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重点面向新入职教师、青年和骨干教师,建设教师专业发展的“学分银行”。

在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教师待遇方面,提出了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县域“中小学教师编制临时周转专户”,坚持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整,对村小和教学点,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按照高考改革和走班教学需要增加普通高中教师配备等政策;提出了对长期扎根农村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基层一线累计从教满30年的教师,可破格申报认定“基层”高级教师职称;提出了统筹县域内城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小学教师高、中、初级岗位结构分别按照20-30%、40%、40-30%的比例实行总量控制;提出了利用5-10年时间全面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分层次分类型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加快制定出台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评审标准,推动固定岗和流动岗相结合的职业院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了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绩效工资分配应重点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政策措施;提出了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因地制宜稳步扩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范围;提出了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定期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重点向一线教师和乡村教师倾斜,做好国家级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推荐评选,加大教师中“时代楷模”和“最美教师”宣传力度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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