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壹而靜認識論

1、“天官薄類”和“心有徵知”:立足於經驗的認識發展階段

虛壹而靜認識論

荀子依據其自然主義思想,建立自己的認識論。在他看來所謂“知”就是主觀與客觀有所合。“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解蔽》)認識就在於以“人之治”和“物之理”。他將人的認識過程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緣天官”、或“天官意物”:“天官”就是人的感覺器官。在這一階段人首先依靠感覺器官來把握事物。第二階段,“心有徵知”:荀子把思維器官稱為“天君”或“心”,其功能為“徵知”。“徵知”就是對對感覺印象進行分析、辨析和驗證,形成概念和判斷。

2、“虛壹而靜”的解蔽方法

荀子認為人在認識上的最大隱患在於“蔽於一曲而誾於大理”,要形成正確的認識就需要“解蔽”。而“解蔽”的方法就是靠“心”的“虛壹而靜”。所謂“虛”就是不讓以有的知識妨礙即將接受的新知。心能同時兼知兩物,如果能做到使兩物不互相妨礙以影響認識,謂之“壹”。不以混亂的胡思亂想淆亂正常的認識就是“靜”。即要在認識中排除干擾、精力專一、發揮思維的能動性。這樣的心理狀態就叫“大清明”,這是認識的最高狀態。

3、“學至於行之而止”的知行觀

在知行觀上,荀子提出“學至於行之而止”的命題。他認為認知的落腳點在於“行”,“行”不僅是知的來源,也是知的目的。但荀子的所謂行,不可作社會實踐理解,而是指人的道德行為。因而所謂“學至於行”,也就是“學至於禮”,讓主觀的道德行為符合現實的社會道德規範,最終達到“德之極”(《勸學》)的地步。

4、“制名以指實”的邏輯思想

對名實關係,荀子提出“制名以指實”的思想,它包括三方面的內容:(1)“所以有名”,即制名的必要性:“明貴賤”、“辨同異”、統一思想,以維護社會的秩序。“明貴賤”是指倫理和政治上的正名,使貴賤有等,親疏有別。“辨同異”,是由倫理的正名發展到邏輯和法律的正名,要區別士、農、工、商的職業分野和各種等級稱謂。(2)“所緣以同異”,即名稱同異的根據:“緣天官”,使同類同情者,共約其名以相期。(3)“制名之樞要”,即制名的原則:“同實同名”、“異實異名”、二者一致則用“共名”的原則,以及“約定俗成”、“稽實定數”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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