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按照《信陽市2018年持續打好打贏水汙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和《信陽市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實施方案(2017—2019)》要求,2018年,全市共有133個建制村需要完成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任務。
我市各縣、區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緊緊圍繞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強力推進。日前,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辦對各縣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進行了調度,發現部分縣區存在重視程度不夠、工作進展緩慢、不按時報送月報等問題。
(網絡圖)
截至7月30日,省定任務:
羅山縣13個,完成8個,未完成5個;
固始縣28個,完成8個,未完成20個;
商城縣13個,完成4個未完成9個;
平橋區11個,完成4個,未完成7個;
新縣8個,完成3個,未完成5個;
光山縣14個,完成2個,未完成12個;
淮濱縣11個,完成2個,未完成9個;
息縣11個,完成1個,未完成10個;
溮河區10個,未完成10個;
潢川縣10個,未完成10個;
明港鎮1個,未完成1個;
雞公山風景區3個,未完成3個。
完成整治數總計32個,佔比24%;未完成整治數總計101個,佔比76%。溮河區、潢川縣、明港鎮、雞公山風景區工作進展較慢,目前整治完成數為0。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是今年我市環境攻堅戰的一項重點工作任務。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辦下一步對各責任縣、區對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力,部門監管責任缺失,不作為、慢作為、懶政怠政的,將提請相關部門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今年10月底前完不成目標任務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嚴肅處理。市環境汙染防治攻堅辦同時要求各轄區要以縣、區為責任單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謀劃實施,層層分解責任,強化措施保障,加大責任追究,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切實夯實責任,加快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務必按質按量完成省定目標任務,全力以赴,實現農村人居環境的改善。
來源 信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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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李光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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