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掃黑除惡以來首例涉黑死緩案:曾爲開賭場砍死人

广东扫黑除恶以来首例涉黑死缓案:曾为开赌场砍死人

广东扫黑除恶以来首例涉黑死缓案:曾为开赌场砍死人

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羅河賓等1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開設賭場、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一案進行二審宣判: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分別判處羅河賓、尹安平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罰金;判處陽軍、陽偉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其餘1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至緩刑不等,並處罰金。

這是廣東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以來全省首例涉黑死緩案 。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08年起,羅河賓與同案人陳一健(已被判死刑)商定開設賭場,羅河賓糾集陽軍等多人在廣州市白雲區永平街、均禾街等多地開設賭場,謀取非法利益逐步形成了以羅河賓為首的惡勢力團伙。

➤2009年4月,羅河賓授意陽軍糾集多人持槍、持刀,到王某開設的賭場進行威脅、追砍,致一人重傷、兩人輕傷,迫使王某等人在一定範圍內退出賭場經營。此後,羅河賓等人

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脅等手段排擠競爭對手或迫使對手合作逐步對周邊賭場經營進行了壟斷控制

➤2009年7月,羅河賓與他人成立“湘興裝飾工程部”(又稱湘興公司、湘盛公司),並以此公司名義,以地緣關係為基礎,吸納尹安平、陽偉等多人加入,形成了以羅河賓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2008年至2014年,該組織實施了多起開設賭場、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在白雲區一帶的38個地點先後開設賭場,從中謀取暴利。

  • 以索要賭債為由,持刀砍傷羅某,實施故意傷害犯罪;

  • 因開設賭場與劉某產生矛盾,組織多人持刀砍擊劉某,導致劉某死亡;

  • 以索要賭債為由,先後挾持關押劉某20天、看管廖某3天、姚某1天;

  • 以借錢為名,採用驅車跟隨、到工作場地糾纏等手段,向陽某實施敲詐勒索;

  • 因羅河賓兄長與陳某發生口角,為實施報復,採取撬門、打砸等方法進入陳某住處,持棍棒對陳某進行捆綁、毆打致傷。

  • 此外,該組織還持刀、持槍狀物等多次實施打砸商店、聚眾鬧事、威脅恐嚇他人等違法行為。

法院認為,

羅河賓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1人死亡、1人重傷、3人輕傷;開設賭場,非法謀取暴利,情節嚴重;非法拘禁他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尋釁滋事,其行為已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

羅河賓作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應當按照該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其他各被告人應按其參與的犯罪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黑惡勢力29種常見外在表現

1、佩戴誇張金銀飾品炫耀的人員和以兇獸紋身等彪悍、跋扈人員從事違法活動的。

2、態度蠻橫、粗暴,隨身隨車攜帶管制刀具或棍棒的。

3、晝伏夜出,在夜宵攤等公共場所成群結夥、惹是生非的。

4、社會閒散人員參與開發商徵地拆遷,以擺隊形、站場子等形式威脅、恐嚇徵地拆遷對象的。

5、控制土方、沙石、鋼材等材料市場價格,存在明顯不符合市場規律經營行為的。

6、在一定範圍內獨攬建設工程、商品供應的。

7、強行介入酒店、娛樂場所的酒水、食品等供應的。

8、在各類市場中,為爭奪業務而追逐、攔截、恐嚇當事人,並經常更換從業人員的。

9、在娛樂場所中存在賣淫嫖娼、賭博、吸食注射毒品情形的。

10、以接受他人委託為名討要債務,採用貼身跟隨、逗留債務人住所、短期非法拘禁等手段逼債討債的。

11、KTV、酒吧等場所以內保人員身份在處置場所內發生糾紛時肆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12、在糾紛、傷害類警情處置中,報警人稱有社會閒散人員參與其中的。

13、無關人員刺探、干擾、阻撓公安機關案件辦理的。

14、在外來人員聚集區域,以所謂個人影響力私下調停各類糾紛的。

15、有賭博等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前科,且當前無固定職業或穩定經濟來源、多次反覆出入境的。

16、在醫院、私人診所等醫療機構接診過程中,發現有刀傷、槍傷等可疑情形的。

17、外來人員以親緣、地緣為紐帶拉幫結派,排擠他人在一定區域從事美容美髮、足浴等經營的。

18、以管理費、衛生費等為名,向經營業主強行攤派或收取費用的。

19、在娛樂場所中控制多名“失足人員”,頻繁更換服務場所的。

20、在賓館、浴室、KTV等休閒娛樂場所發放小卡片,為客人提供色情服務的。

21、在廣場、商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散發、張貼追討債務、私人調查、貸款擔保等小廣告的。

22、在工程建設招投標過程中,招、投標方惡意串標或投標人相互勾結進行圍標的。

23、因各類糾紛引發砸玻璃窗、損毀門鎖、隨意噴塗、破壞監控等情形的。

24、無正當經濟來源的卻駕駛豪車、經常出入酒店等高檔消費場所的。

25、在一定範圍內多次向企事業主、經營戶強行推銷茶葉、紅酒、禮品高附加值等商品行為的。

26、以過生日、搬家、公司開張等各種理由擺酒宴客,強行索要禮金的。

27、在酒店、娛樂場所長期掛單、強行消費的。

28、本地人員突然異常舉家搬遷或下落不明的。

29、其他需要關注的異常情況。

來源 | 南方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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