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緊急避孕藥還是意外懷孕,這孩子到底能不能要?「田豐一」

醫生時常碰到這樣的問題,吃了事後緊急避孕藥毓婷,依然意外懷孕的媽媽會非常矛盾。

這孩子到底能不能要?成了最讓夫妻揪心的問題。

誰都知道懷孕不能亂吃藥,但是吃了藥是不是一定導致胎兒畸形呢?

留下,怕生出一個不健全的孩子,不僅家庭無力承擔,更對不起孩子。打掉又捨不得,這真的很難取捨,擔心以後會沒有寶寶。很多病人前來求助的時候,經常是已經看過幾位醫生的門診,仍然一頭霧水,不知道何去何從,醫生都說孩子有可能畸形,也可能沒事兒,要留著還是要打胎,誰說了也不算,你自己做主。

實際上,已經有大量醫學數據證明,服用事後緊急避孕藥毓婷並不增加這一胎的畸形率,意外懷孕的女性不需要單純因為服用過此種藥物而終止妊娠。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有些夫妻沒有吃過藥,沒打過針,也沒得過病,不抽菸喝酒,每天早起早睡,各種好的生活習慣和生活品質的保障下,生出的小孩仍然有問題,原因也無從查找。醫生也不知道如何避免下一胎也會發生類似的悲劇,這就是人類基因缺陷的客觀事實

女性的每一次妊娠都面臨1%的宮外孕風險,每一次懷孕都存在早期流產、胚胎停育的風險,每一個成型胎兒都面臨晚期流產和早產的風險,每一個足月胎兒都面臨難產這一人類降生之前最後一道考驗,人類所有懷孕的欣喜,註定會有15%~20%要以悲劇的方式結局,其中80%發生在早孕期,人類全部新生命的誕生,註定會有1%~2%的新生兒存在出生缺陷。這些問題,伴隨人類繁衍生息的始終,醫學不能完全消除,上帝也不能。

現代醫學貌似已經非常先進,但是受限於醫學技術本身,醫生能發現和改變的問題並不多。產前檢查並非萬能,B超排畸只負責發現嚴重的、致死性的結構畸形,無論2D、3D還是四維彩超,對於功能性缺陷,例如視力、聽力低下,智力低下,以及孩子是否聰明的評估都無能為力。很多有缺陷的孩子,要在出生之後才被發現,很多孩子的生長髮育異常,要在出生後相當長一段時間才逐一浮出水面,甚至很多孩子的夭折,醫學都無法給出確切死因。如果這時候,你抱著畸形的孩子,找當初說“沒事兒的,留著吧”的婦產科醫生問責,她又如何說得清楚?

有些醫生直接給出流產建議,可能是受限於自身醫學知識的陳舊,沒有與時俱進地學習和更新知識。有些醫生給出模稜兩可的建議,或者乾脆讓你把孩子做掉,不完全排除對行醫本身的保護,如果孩子做掉,自然沒了後續的畸形問題,至於做人流的時候是否發生子宮穿孔,做人流是否導致終生不孕,這些在你離開診室之後,將不再和醫生有任何瓜葛。如果醫患關係越來越差,每一個前來諮詢的孕婦都要醫生的準話,都要逼問醫生能否保證自己肚子裡孩子的安全,或者在生出畸形胎兒後都要找醫生算賬,就有可能出現人人自保的局面,從此診室裡沒有了科學的諮詢和中肯的解釋,什麼都是模稜兩可,什麼都是讓你自己做主,你又有什麼辦法?

說到這裡,下一步就涉及如何做一個聰明病人的大命題了,洋洋灑灑幾乎可以寫一本書。然而,在醫生這個群體面對自身進行反思並且做出調整的過程中,在整個醫療環境日益成熟之前,病人應該怎麼做是顯而易見的:如果目前,你只能依靠眼下這位醫生,那就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發自內心地信任他,給他一個寬鬆安全的壞境,就是給自己一個充分知情和自由選擇的機會,不要讓自己的言語、行為或者哪怕一個不經意的動作讓醫生感到受威脅和不安全,你和他,本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同樣的道理,早孕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拍了胸片,補了牙齒,使用了一些麻醉或者消炎的藥物,這些孩子也並非都是不能要的,經過醫生的全面問診和詳細諮詢,大多數孩子能夠得以保留。

孕期用藥也是時常困擾女性的問題。首先要看服用藥物和受孕的時間關係,通常,對於月經規律,週期在28天左右的女性,從末次月經第一天算起,四周之內服用的藥物對胚胎所起作用遵循“全或無”規律。妊娠四周之內,胚胎還是一個尚未分化的細胞團,沒有啟動向各個組織器官的發育,如果藥物的殺胚作用足夠大,就會引發自然流產,如果藥物的作用輕微,強大的胚胎能夠逃過一劫,不會發生某一組織器官的畸形或者缺陷。

從妊娠第5周開始,胚胎進入迅速生長髮育階段,此時是藥物致畸的極度敏感期,醫生會根據妊娠用藥的安全性分類、服用藥物的劑量等因素,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而不是一概而論,統統建議女性去做人工流產。

高劑量的離子射線會對胎兒造成很多嚴重損傷,如流產、胎兒生長障礙、小腦畸形、智力發育障礙,並且增加兒童患惡性腫瘤的風險,但是根據美國放射協會和婦產科協會的數據,查體拍攝的胸片,腹中胎兒所受的照射劑量僅為0.02~0.07毫rad,而高於5000毫rad的劑量才會造成胎兒損傷。單次腹部X線平片中,胎兒所受的照射量為100毫rad,乳腺鉬靶檢查胎兒受到的照射量為7~20毫rad,都是安全的,不需要因此選擇人工流產。如果需要進行多次X線照射,應該諮詢放射線專家,計算胎兒可能受到的總照射劑量,然後做決定。

核磁共振和超聲波檢查在孕期早已被證明是安全的,可以作為替代或者首選,無論是腹部B超,還是經陰道B超,都可以在孕期放心和反覆使用。

我們國家的法律是允許人工流產的,只要母親提出申請,醫療就有義務提供流產和引產服務。28周之前,胎兒性命完全掌握在父母手中,在這樣的國情之下,父母做出胎兒去留的決定之前,更應該得到專業和詳細的諮詢意見,儘量做出科學又不忘人性溫暖和生命可貴的決定,才不會誤傷腹中性命,也不給自己留下終身遺憾。

臨床工作、網絡諮詢以及醫學科普的寫作過程中,我一直關注服用緊急避孕藥後意外妊娠面臨抉擇的女性群體,盡己所能為每一個家庭提供科學嚴謹的諮詢意見,然而,最終的決定權永遠在胎兒的法定監護人——父母手中。感謝那些心中有愛,勇於擔當的父母,雖然心中忐忑,仍然勇敢地留下孩子。每一個逃過“被打掉”命運,並且順利健康地降臨人世的孩子,都給予了醫生最大的安慰與恆久信心,讓她有勇氣將這一場保衛生命的工作進行到底。

醫生這個行業最大的成就感就是,總會有那麼幾個人,確實是因你而活了下來。雖說這是一個救死扶傷的行業,客觀情況卻是,大部分病人誰都能救,更有多數病人的疾病並不嚴重,或者命不該絕,落在誰的手裡都能活,但是總有那麼幾個人,是因為你的努力才活下來,總有那麼幾個沒見天兒的生命,是因為你的諮詢和建議得以繼續。醫生,不就是那成就弓箭的弓,不就是那無盡天空的空。

吃了緊急避孕藥還是意外懷孕,這孩子到底能不能要?「田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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