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執行難 法院需要執行人的「相助」

近日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成功執結5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在該系列案件中,5位農民工申請執行後不等不靠,與法院密切配合,發揮自身優勢尋找線索,經過雙方共同努力,歷時36天,將5名農民工被拖欠2年有餘的工資及利息6萬餘元一併執行到位。

2016年6月,喀旗農民工欒某、張某等5人到某建築工程公司施工工作,工期結束後,承包人楊某卻攜款藏匿下落不明。無奈,欒某等人於2018年1月提起訴訟追索勞動報酬,楊某因缺席審判敗訴,5人於2018年7月申請強制執行。

農民工討薪屬於弱勢群體維權,喀旗法院對本案開啟“綠色通道”,執行優先。執行幹警依據農民工提供的線索多次赴實地調查,但僅有的執行線索卻迅速中斷:楊某已長期不在居所地居住,下落不明;建築公司也早已搬遷,無法對其送達。由於沒有足夠信息,承辦法官無法將楊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面對這種情況,喀旗法院派出調查小組對該工地展開取證調查,同時,承辦法官約談5名農民工,要求他們利用自身優勢,聯絡老工友,協助收集執行線索。

幾經波折,雙方共同輾轉查找到了被執行人楊某的身份信息、建築公司新遷地址和施工工地以及公司項目經理聯繫方式。

法院立即展開執行實施行動。經調查,被執行人楊某下落不明,現正在拘捕中。法院依職權將楊某納入失信名單並限制高消費。因建築公司將部分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楊某,具有法人資格的發包方建築公司應與楊某承擔連帶給付責任。法院收到聯繫方式後,第一時間聯繫建築公司經理宋某,對其進行了細緻耐心地釋法工作,動員其還款。宋某得知案件進展及法律後果後態度誠懇,承諾24小時內趕往法院,並於8月23日一早將所拖欠的工資款及利息交付給法院,案件順利執結。

承辦法官表示

本案中5名申請執行人積極協助法官,促進了案件在最快時日執結。案件的執行並不單靠法院一方,而是要像本案一樣,動員所有社會力量,讓聯動機制有效運行,才能進一步破解“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社會難題。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也關係到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法官建議,農民工遇到欠薪情況時,要像本案中的5名農民工學習,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冷靜處理矛盾,維護自身利益不受侵犯。

喀喇沁旗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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