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猥亵女生被开除不反省还闹自杀,你怎么看?

呆呆瓜ya


读了十年书还不知羞耻,不懂人伦道德,读一辈子书也没用!

看了全部爆料贴,我来梳理一下:

1、该男生称自己半夜两点多失眠去外边晃悠,然后模模糊糊就走进了女生的宿舍。女生宿舍就那么好进?

2、然后该男生用自己502宿舍的钥匙随手就开了1019女生宿舍的门。这外挂厉害啊,自己宿舍的钥匙能开女生宿舍的门,是不是很神奇?

3、嘴里说着上天在检测自己是不是正人君子,然后就很不正人君子的摸了人家女生的头发,胸。。。

4、然后女生报警,该男子也向警察承认了自己恶性,但是因为有抑郁症,被监护人带回治疗。

然而在爆料里,他还在装无辜扮可怜。这嘴脸真的太丑恶了。

还抑郁症是吧,不想活了是吧?

谁来给他递把刀,看他有没有勇气结果了自己?

这已经不仅仅是抑郁症了,是时候该进精神病院了!

不过,微博有人爆料这个人并没有退学,并且爆料出了更多真相,此男生还在到处找这个女生,不知真假:

以我看,如果事情是真的,这种猥亵女生还不悔改的人,勒令退学算是轻的了,应该入刑!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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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明观点:黄某的行为典型就是“我弱我有理”,他的逻辑是自己辛辛苦苦十多年考上的大学,因为摸下女生就全没了,心有不甘。但是他却不说别人辛辛苦苦十多年考上大学,竟然碰上个这么个渣渣,人家一辈子都有阴影了。这样的人竟然还有脸闹自杀?

事件简述:

一则名为《我辛辛苦苦的考大学,摸了一下女生就全没了》的网帖在“豆瓣小组”上流传。该帖以五邑大学机电工程院学生黄某的口吻,自述其于今年5月份,因在校期间潜入女生宿舍实施猥亵后,被校方勒令退学一事。他写道:“我读了十几年书,好不容易上了大学,摸了女生一下就没了?”“我不能接受,我拒绝接受。”在帖子末尾,黄声某称自己患有抑郁症,有自杀倾向,并强调“都是你们逼的”。由于黄某在自述中毫无悔改之意,此帖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爆料称,因黄某自称患抑郁症将自杀,校方并没有对他进行处罚。9月10日,五邑大学党委宣传部一位黄姓老师表示:目前校方正就此事进行调查,如果此事属实将会对黄某严肃处理。

再看看这个所谓的大学生的自述(摘选部分):

以上大概就是这个男生的自述。通过整个帖子来看,这名所谓的大学生通篇都在说自己的无辜,反而嘲讽别人是魔鬼!竟然还有脸说出来,读了十多年书,好不容易考个大学竟然因为摸一下女生就没了?我很好奇这个大学生十多年的书都读哪儿去了?难道不知道这个行为已经属于犯罪了吗?按照规定,学校报警完全构成刑事责任!别说让你退学了,让你蹲个大牢也是完全有可能的!而且男生所谓的帖子里存在各种假话:

  • 1、模模糊糊的走进女生宿舍?这种鬼话谁信?
  • 2、自己宿舍的钥匙开了女生诉讼的门,而且是随便试试的,你信?
  • 3、即使是案发之后,竟然没有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反而长胖了!可见心理素质过硬
  • 4、头发摸一下胸也摸一下左摸摸右摸摸还要嫌弃一句“胸好像都没我大”,这种行为难道不是猥亵?不是犯罪?竟然还声称自己只是摸摸。
  • 5、文中还声称自己“傻傻的信了”,这种渣渣,谁敢说他傻?

综上来看,这个大学生声称自己有抑郁症,你信吗?这么强的心理素质,我看这番话也是清明节烧报纸——糊弄鬼吧!

个人建议:

从学校的角度出发,所谓家丑不可外扬,让该名学生自己退学既是为了保护这名学生,也是为了保护学校的声誉。但是我认为这种做法并不能解决问题,相反通过该名学生的网帖至少可以看得出来,这种大学生,并不值得拯救。相反其一直沉浸在自己反而是受害者的认知当中,毫无悔过之心!

个人建议该事件应当交由公安介入,对改名所谓的傻傻的大学生进行惩处!其半夜进入女生宿舍并摸女生胸部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按照《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既然这名大学生认为处罚他的人是魔鬼,那么我建议将这起案件交由法律来做裁判者!给这个自以为是的大学生知道,什么是魔鬼!



麋鹿说法


祥细说明中有两个关键词:"潜入","女生宿舍"。

非法入室,非偷即盗,断无所谓"被子盖好没有"之托辞。

"潜入",一旦得逞,将为破案带来困难,这不亚于破门而入。

"潜入"后果然对女生干了坏事一一一

这已经触犯道德底线,根据校规将其除名,已经是最低惩戒,把你娃娃送到拘留所吃几天馒头白菜汤,过你二堂,你就晓得天高地厚了。

另一方面,黄某的这种行径一旦在校传开,可能大家也十分厌恶这种德性的人,在这种眼光下你还可以安之若素?

所以,各人打起铺盖,从小门偷偷走掉算了。


良人执戟2


人不要脸 天诛地灭

简单回顾一下这名大学生的不要脸史:恰巧睡不着觉,恰巧逛到女宿舍楼下,恰巧宿管不在,恰巧开开女宿舍门,然后没忍住摸了人家胸,手。然后被发现后,勒令退学,现在以自杀相逼,要回去学校。

大学生的脸都让你败坏完了,还好意思提自己是大学生,知道自己辛苦考上大学,还这样不知珍惜,从小学我们学的就是德智体美劳全面房展。我看你的德是早丢到裤裆里去了。

首先我认为勒令退学,惩处都算轻的

整个行径明明就是蓄意,变态行为,应该抓起来,管个几天好好治治病再出来,让他以后还动歪心思。

你辛苦考上大学,现在被轻易开除,都是自己作的

怪不了别人,你辛苦你就有理了,你辛苦考上,人家女孩子不也是辛苦考上的,凭啥要来受你这种侮辱,必须把你这种人清出校门,以免祸害人家姑娘。

还有脸说以自己大学生,来以死相逼,真是光屁股推磨——转圈丢人!

认同的点赞,你有什么想对这个大学生说的,欢迎评论留下你的精彩语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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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大学生问题不算严重?有点合理成分?互相批评加谅解吧?


高广福204


说实话,我是第一次知道五邑大学,没想到还是以这种方式知道的。

虽然豆瓣上这篇文章多半是他人冒充黄某的口吻来调侃这件事,但随着后续学校的反应来看,这件事多半是真的。

这个黄某看来是个典型猥琐渣男,做了错事还不想承担责任,用抑郁症来逃避惩罚,接着想偷偷平息事端偷偷返校,旁观同学看不惯,于是采用这种办法来曝光了此事。

对于渣男黄某的神奇事迹就不再多讲了,我只能说,如果文章内容大致属实,那么黄某就算去死也不会有人同情他。

可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发现有些网友还是很懂得“换位思考”的,竟然认为黄某虽然犯了错,但不应该因此丢掉学业,毁掉一生。(有这种想法的同学很危险)

我想说,你是烂好人吧?黄某的行为已经不仅仅是犯错了,而是犯罪。让这种人继续留在大学里才是真正的纵容恶行,只是开除都便宜他了。

当然,我们在此口诛笔伐对于无赖是没有用的,就像那个霸座男一样,黄某多半和他是一个量级的。

现在需要等待学校的调查结果出来,倘若黄某真做了那些事,相信经过媒体曝光此事,他留校的可能性也就不复存在了。

如果他真的要以死相逼,那就只能祝他死远点了。


夜雨如书


我看了这则新闻之后,又查了一下相关的信息,确认有其事。看来真应了那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黄某身为大学生,连最起码的认知和分辨力都很差,你说这种素质的人佩做大学生吗?因此除勒令退学外,还要再补一刀,将此事交由警方处理。

至于黄某谎称患抑郁症将自杀,像这种连最起码的做人基本伦理道德都没有的人,千万别劝他,如果你劝就中了他的着,就相当于助纣为虐。当然,不是我无情与冷漠,而是针对这种连脸皮都不要的年轻人,他丧夫了让人尊重的资本。

我仔细看了黄某写的那篇东西,里面有一些内容像是从网上下载的东西,从他这种思维不太正常的人笔下,有些内容是写不出来的,完全像低俗的网络小说部分情节。只是稍做修改,加入了自己臆想的成份,以及装扮成受伤的中山狼。这种小伎俩让人一眼就看穿这属于网络上发泄不满情绪的弱智做法,并且具有一定传播不良风气的嫌疑。

有时我在想,像黄某这样的人,受教育多年,他的思想道德怎么会差到这种程度?黑白不分,是非不明,恐怕这与他所受到的家教不无关系。如果是这样的话,还是交给他的爹娘去回炉好好教育去吧。否则,将来真要是成了精神病,肯定会危害社会。


韩国成老师


我觉得这样的人还真是奇葩啊,感觉好像他没有做错还觉得委屈,不反省还好意思闹自杀,现在还故意说患抑郁症自杀,这样的理由也能想出来,智商还挺高的啊!想这样就逃脱惩罚,想的倒挺美的,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总会有真相的一天。


倾心丿独念You


艾玛,照这么说,你猥亵女生还有理了是不?

这种学生留在学校,说实话就是一颗“定时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引爆,建议相关部门能及时进行处理。



从文章描述来看,该男同学是在路上捡了一把钥匙,然后晚上摸到女生宿舍楼,挨个门试,终于打开一个宿舍门,在进入宿舍后就对其中一名女生袭胸……

没想到的是,事后这同学居然弄出了一张抑郁症证明,关键是还为此逃脱了法律的惩罚!学校在做出全齐退学的决定后,居然又允许其复学,要不是同学们看不惯他那种“装病躲避惩罚”的做派,此事就这样被蒙在鼓里了。



现在好了,事情一曝光后,这同学估计很难在学校继续呆下去了,实话实说,在目前这种安全第一的大环境下,这样的同学留在学校里,始终会让大学不放心。

当然,身体有疾病的人,我们也不能随意剥夺人家的受教育权,我是觉得,你既然能开出一张抑郁症的病历来,那么,患者有没有去进行相应治疗?

有抑郁症的人犯罪,也应该有相应惩罚结果吧?



如果你这个同学犯病了、治疗了、做的事情给予相应处理了,我想大家都不会揪着此事不放。

怕就怕在出事了后一纸证明就让自己逃脱各种惩罚,这样的做法可谓是后患无穷,将来麻烦的不仅是学校,更会害了这位同学本人,也会给其他同学带来不必要的安全隐患。

学校、相关部门得引起重视了……

认可俺滴回答,那就关注一个呗😄


普了次法


三水三心观点:

不依法处理留下恶果,倒打一耙引发争议。

三水三心分析:

据媒体报道,某第一大学生在校期间,潜入女生宿舍实施猥亵,后被校方勒令退学。但该人并没有反思自己的行为,反而在9月7日发布了《我辛辛苦苦的考大学,摸了一下女生就全没了》的网帖,试图为自己喊冤:“我读了十多年书,好不容易考上大学,摸了一下女生,就没了??”意思很明白,不就是摸了一下女生吗?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样一起事件,让我突然想起了“农夫与蛇”的故事——农夫被蛇咬,难道,仅仅是蛇的问题?农夫不应该反思吗?所以,三水三心从三个角度来分析这件事情:

第一,从学校的角度看来看,虽然是基于保护,但却没有依法处理

媒体报道说,黄某是“潜入女生宿舍”,然后,对熟睡的女生进行“猥亵”。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是违法犯罪行为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趁着女生熟睡,进行猥亵,是否可以认定为是“强制猥亵”呢?聚义欧冠的司法解释:利用妇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呢?我们认为,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所以,黄某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违法《刑法》的行为,是一种犯罪行为,是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那么,学校为什么采取这样的处理呢?

我以为,首先,学校是本着“大事化小”的原则,以免事件发酵,影响学校声誉。

无疑,这样的事情经过媒体和网络发酵之后,会对学校的声誉带来一定影响,毕竟,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啊!

其次,更重要的是,学校是基于保护黄某的原则。辅导员说“你自己退学”“不留案底”“对你以后工作没有影响”。在这一点上,学校的做法,真的是仁至义尽——毕竟,黄某也只是一个学生,对于一个学生,何必赶尽杀绝呢?

但是,教育必须在法制的轨道上进行,有些时候,可刻意的保护反而让某些人丧失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我们的法治原则,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结果,黄某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为学校的“仁”而没有追究,导致苏醒后的蛇,咬了农夫一口,甚至可能要了农夫发的命。

第二,从黄某的角度来看,不怕的是犯错,最怕的是不知悔改

在这一点上来看,黄某,可能就是一法盲!他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行为,是涉嫌犯罪的,是极有可能被处以刑罚的!

甚至,他完全不知道学校的良苦用心,我们可以想象,学校为了安抚被猥亵的女生,一定是做了很多工作的;学校为了保护他,一定是担了很多风险的。

可是,他对于“猥亵”一事,轻描淡写,“不就是摸了一下”吗?有什么了不起?甚至后面还说“我为什么不去嫖娼”?

一个大学生,一个受过到年教育的大学生,鲜廉寡耻,枉顾法律,漠视道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到了这个程度——我们老家为了说一个人脸皮厚,经常用的一句话是“城墙倒拐”——他是否比这样还要厚呢?

第三,沉疴当用猛药,惩教结合方是治病救人的良策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对于这种人,当以猛药治之,才能清除其思想中的恶习,点燃其向上向善的火种。所以,作为学校,当以刮骨疗伤之勇气,以壮士断腕之决绝,对这种人施以当头棒喝。

建议学校将当初的各种证据,交由警方处理,由司法审判,黄某已经是成年人了,他应该为自己的行为去承担相应的后果。

但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也不能赶尽杀绝,还是要本着“惩教结合”的原则,该惩治的,绝不姑息,该给予机会的,还是要给一些机会。

总之,希望学校,不能为了保护而保护,要知道,过分的保护不会救人,只会害人!

希望黄某,痛定思痛,幡然醒悟,痛改前非,“朝闻道夕死可矣”,射社会一定会有对你的公正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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