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平台會員「消費全返」?騙人!其實就是網絡傳銷

近日,荊州區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雲聯惠”湖北總頭目李某某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商業平臺會員“消費全返”?騙人!其實就是網絡傳銷

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於2016年6月以100萬元購得“雲聯惠”湖北總代理權,並於2017年3月在荊州成立湖北雲聯國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該公司作為廣東雲聯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一級代理公司,依託雲聯惠公司開發的“雲聯商業大系統”平臺,在湖北省內推廣雲聯惠會員消費全返商業模式,實質上採取拉人頭、交納會費、積分返利等方式引誘人員加入,牟取非法利益。經偵查,湖北省現有聯盟商家5000餘家,李某某個人在整個網絡層級中處於26層,發展下線人數達2000餘人,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行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據悉,2018年5月8日,廣東省公安廳部署開展收網行動,成功摧毀“雲聯惠”特大網絡傳銷犯罪團伙,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荊州市公安局荊州區分局於2018年5月9日將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捕歸案。

新型網絡傳銷犯罪系“互聯網+”傳銷犯罪活動,相較於傳統傳銷犯罪,網絡傳銷呈現出三大新特點:一是包裝華麗,一些網絡傳銷組織披著投資公司的“外衣”,甚至不惜重金做廣告,形成“高大上”的華麗包裝,並更注重精神控制,以各種形式給傳銷人員“精神洗腦”。二是目標群體年輕化,網絡傳銷突破地域限制,下線發展超越熟人圈,更多愛使用智能設備的年輕人被吸引。三是危害性更大,網絡傳銷充分利用網絡信息傳播的即時高效特點,在短時間內完成傳銷組織的構建和擴散,融資手段也更加便利,涉案金額更大,社會危害性更惡劣。

檢察官提醒——

當前新型網絡傳銷犯罪手法不斷翻新,傳銷分子巧立“消費全返”“商業聯盟”“金融互動”等各種名目,具有極強的誘惑性、迷惑性,但其拉人頭、非法牟取利益的本質沒變。檢察官提醒廣大群眾,要提高防範、抵制傳銷的意識,不要被“快速致富”和“高額回報”的幌子誘惑而誤入傳銷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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