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家暴說「不!」讓法律撐腰

向家暴说“不!”让法律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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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暴说“不!”让法律撑腰

7月30日,靈武法院家事審判合議庭依法為申請人郭某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這是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靈武法院作出的首例對弱勢家庭成員所採取的保護措施。

郭某與楊某系夫妻關係,郭某因遭受家庭暴力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向本院遞交了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申請書。申請人郭某稱,與楊某共同生活期間,楊某經常對其實施家庭暴力,在得知她起訴離婚時,楊某再次對其實施暴力行為,導致其全身多處軟組織損傷。其後還對其家人進行威脅,並有自殘行為。收到申請書後,靈武法院家事審判合議庭法官及時聯繫被申請人,瞭解有關情況。被申請人得知申請人起訴離婚並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後情緒激動,經家事法官耐心的勸解、開導,被申請人在瞭解實施家庭暴力的法律後果之後,情緒逐漸平復,並表示會積極配合並妥善處理離婚糾紛。其後,該院作出了禁止被申請人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請人跟蹤、騷擾申請人及其親屬的人身安全保護令。

2017年靈武法院通過整合審判資源,優化審判組織,在民事第一審判團隊成立家事審判合議庭,安排熟悉婚姻家庭案件的、審判經驗豐富、協調能力突出的審判員組成,並配備專門的書記員,主要對婚姻家庭案件進行專業化審理。自成立以來,該合議庭積極探索,採取多種方式紮實推進家事審判方式改革,通過設置婚姻冷靜期、完善家事審判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大對家事案件法律宣傳等方式,有效化解家庭矛盾糾紛,維護家庭和諧社會穩定,自成立以來,共審理婚姻類家庭糾紛 418 件,審結358件,其中調解107件,撤訴112件,調撤率達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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