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花133万,购房合同上是129万,数百名业主多花4万,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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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说,是一辈子中最重要的事之一。每个人在买房子的时候,都希望得到的是最底价,大家都不想花冤枉钱。而在嘉兴有一个小区的业主们就觉得自己莫名其妙的花了冤枉钱。据了解,总业主人数达到几百户,每户都多花了4万元。现在大家就想知道这4万元,到底是什么钱。大家一起来看。

买房花133万,购房合同上是129万,数百名业主多花4万,中介费?

从李先生和其他业主们的描述中,小编对这件事情进行了简单的整理,详情如下

1、李先生的房子是去年12月份购买的,当时总共花了133万元,其中购房合同上的房款是129万。他认为这4万元是多花的冤枉钱。

2、当时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他并未发现这个问题。与他一样情况的有数百名业主,这件事情还是一位业主在业主群里面提出的疑问,才引起了大家的重视。李先生回家算了算收据和发票的总金额,才发现确实有4万元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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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李先生出具的一堆购房打款收据上,能够很明显的看到,其中有4万元的收据的盖章并不是开发商的,而是中介公司的,备注为“服务费”。其他业主们也都有一张4万元的收据,盖的章都不是开发商而是中介公司,只不过中介公司的名称不一样而已。

4、更重要的是,李先生和邻居们是直接去售楼部买的房子,何来的中介呢?又何来的中介服务费呢?这件事情很蹊跷,业主们都想知道自己的钱到底花到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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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开盘时,开发商有一个存4万抵8万的优惠活动,大家的4万元就是那个时候交的,而他们也实际享受到了这个所谓的抵8万的活动福利,可是存进去的4万元却并没有算成购房款。有业主表示,当时销售员承若的是,这笔钱会算入房款,绝大部分的业主们并不清楚这4万元会被怎么处理。

6、目前,从能够得到的情况来看,有很少一部分业主没有这4万元的差额,且享受到了和李先生等人一样的待遇。这一点更让人疑惑了。

7、和李先生一样遭遇的数百名业主们,都纷纷去辖区政府和房管局进行过投诉,而对方也已经开始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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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们迟迟没有得到答复,心里非常不舒服,就推举出了几名业主代表,并气怒的找到了当地的媒体来对此事进行曝光,希望能讨个说法,让开发商解释解释这4万元到底是什么钱。

以下是记者陪同小李等人到售楼部的现场的采访情况

1、售楼部的某位领导出面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不过他留下了记者的电话。下午,记者接到了开发商孟经理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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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这4万元孟经理做了一番解释。她多次强调,这4万元只是业主们参与存4万抵8万购房款活动的服务费,而活动是由其他几家中介公司帮忙组织的,所以收据才会是别的几家公司的盖章。另外,她直言在业主们交这笔钱的时候,都有明确告知,并签字确认过。

3、那不交这4万元会怎样呢?孟经理表示,如果不交这笔钱,业主们就得按照房子的原价进行购买,只不过原价会比活动后的价格上浮5-8万。

4、按照孟经理的说法,这件事就是个误会。她表示就此事会跟辖区政府进行解释,也会跟业主们一一解释。

买房花133万,购房合同上是129万,数百名业主多花4万,中介费?

1、从业主们提供的“服务费”收据来看,能够明确的一点是,敲的是中介公司的章。也就是说,这笔钱是被中介公司(渠道、电商或其他)收走了。

2、从另一方面来看,合同中并未算上这4万元,更能解释清楚上一条所说内容。

3、小编查了有关资料(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的第二大条第六小条中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属于房地产不正当经营。也就是说,这笔4万元未被计算到购房款里、未计入合同,是违规行为。

4、所以,我倒是想知道,开发商会怎么去解释!

不知道这件事上大家会持怎样的看法呢?你们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你们甘愿认了吗?

PS:参考文章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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