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職稱申報精簡證明材料 減輕羣衆負擔

時間:2018-09-14 09:40 來源:秦楚網

秦楚網訊

通訊員 洪金玉 報道:近日,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全面清理證明事項的通知要求,十堰市職改辦在全省統一要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精簡力度,深化職稱申報“放、管、服”改革,改進工作方式,減少5項申報材料。

(一)《單位公示證明》。申報個人可不提交《單位公示證明》,推薦(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審查並公示,凡推薦(用人)單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出現問題實行倒查追責。

(二)《高級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合格通知單)。2016年及以後全省職稱系統已建立高級水平能力測試合格人員數據庫,從今年起可實現合格成績系統自動比對,申報人員可不提交《高級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合格通知單)原件。全省網上職稱申報系統仍保留“高級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書”(合格通知單)上傳端口,個人在網上可選擇性提交。

(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全省各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在受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材料時,不再要求專業技術人員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2002屆(含2002屆)以後高等教育畢業生的學歷查詢,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各級審核部門通過“證書編號”在“中國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系統(https://www.chsi.com.cn/)”(以下簡稱學信網)上查驗;2008年9月1日後取得學位人員的學位查詢,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各級審核部門通過“證書編號”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以下簡稱學位網)上查驗。2002屆以前的高等教育畢業生、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學位人員以及學信網和學位網上無法準確查詢的學歷學位,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通過本人檔案進行學歷學位審查,並由責任人簽字、單位簽章;自由職業者由其人事檔案代理機構或工作地人社(職改)部門進行學歷學位審查並由責任人簽字、單位簽章。各級職改部門在審核材料時進行抽查。

(四)中初級水平能力測試合格證。18年以後的中初級水測證書在申報職稱時可以不再提供,由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在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shiyan.gov.cn/)查詢後簽字、蓋章;自由職業者由人社(職改)部門進行審查。

(五)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十堰市自由職業者申報各級職稱時不再要求提供在十堰繳納社保證明,人社(職改)部門審核時在網上進行查驗。

取消職稱申報所需的證明材料,實現了“讓群眾少跑路、讓信息多跑路”,變“便我”為“便民”,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設成果,推進線上線下融合,方便辦事群眾,提高辦事效率。同時,進一步強調推薦(用人)單位的審查推薦責任和申報個人的誠信承諾,加大建設失信懲戒機制力度,存在不誠信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對於不認真履職,造成假學歷參評獲取職稱情形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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